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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65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0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系统特殊作业安全管控措施(试行)》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4-08 |
屯留区各危化、工贸、洗选煤、煤层气抽采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高发作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本着“减少违章、控制风险、保障安全”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们制订了《高处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2条)》《动火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5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3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8条)》《作业监护人安全管控措施(13条)》,望各企业认真参照执行。屯留区应急管理局将对上述“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危化企业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针对性加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附:《高处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2条)》
《动火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5条)》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3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措施(28条)》
《作业监护人安全管控措施(13条)》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