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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81700
发文字号屯政办〔2022〕41号 发文时间2022-12-13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救灾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12-13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2022年,我区遭受大范围的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给我区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损失。灾情发生后,我区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市财政下拨我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万元,用于各乡镇、中心、街道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根据我区受灾情况,现将救灾资金下拨给各乡镇、中心、街道,请认真按照《中央救灾资金使用规定》要求,合理使用并将相关档案材料存档备查5年以上。各乡镇、中心、街道要积极会同、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请于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区应急局和财政局备案。

附件:1.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xls

          2.绩效目标表.doc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