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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545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05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商务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商务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3C产品购新补贴 政策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3-05 |
全区各相关销售企业: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区3C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现公开征集屯留区2025年度3C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具体事宜明确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活动具体启动时间以公告为准,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最终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实施细则和公告为准。
(二)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包括在省内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参与活动主体的基本条件
暂定为屯留区内依法注册登记,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无不良记录,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3C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备注行号)
(五)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六)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七)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企业法人代表和销售主体的“首页-- 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八)无欠税证明。
(九)承诺书。(见附件2)
四、其他说明
(一)前期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主体,参与2025年3C产品销售企业征集工作的,需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核定资格并提交材料。
(二)企业有多个门店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门店信息,并提供每个单独门店的(二)、(三)、(五)、(六)、(七)项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区商务主管部门、企业主体各留存一份) ,按顺序排列编页码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盖骑缝章)。订书针简装即可,页码可手写,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料初审。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每批次确定的参与主体名单需在征集完成5日内,填写本县区“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C产品企业信息报备表”(附件3)盖章并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备案。
(三)审核发布。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参与主体,并向社会公示名单。参与主体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六、相关要求
(一)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需将入选销售主体相关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并对可能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意刷单等违规行为进行抽查检查。
(二)参与主体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张贴悬挂统一活动标识,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三)主体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一切后果由参与主体自行承担。
附件1: 3C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2:承诺书
长治市屯留区商务发展中心
2025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