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屯留旅游老爷山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在线访谈

访谈内容

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琳谈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


[主持人]:各位网友好!这里是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开创屯留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今天,我们特邀请区人社局副局长李琳同志就今年全区就业与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工作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欢迎您,李局长。

[嘉  宾]: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通过区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做好就业工作,极为重要。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我们人社部门在稳就业、保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嘉  宾]: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畅通经济循环的关键环节。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增加居民收入、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途径,也是有效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能够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我们区作为长治市人口较多的县区之一,每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在3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人以上,就业任务较重。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始终把稳就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努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今年以来,区人社局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实落细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着力稳定和挖掘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大力优化创业环境。上半年,我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6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19人,全区就业形势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是加力政策稳岗。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至1%的政策(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推行失业保险“免申即享”服务模式。上半年,全区失业保险待遇累计支出38.5万,其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25人共计20.7万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0.9万元;为失业人员代缴医保17人共计2.0万元;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17人共计7.3万元;企业取得技能证人员技能补贴51人共计8.5万元。推荐创业担保贷款111户,银行审核通过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4户共1236万元,直接带动就业190人。发放补贴13.19万元,其中就业见习补贴,8.33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86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审核通过后发放。

二是加力优化服务。积极搭建招聘服务平台,举办线上“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惠民生促就业”等招聘活动,通过“长治好工作”及“屯留区人社局就业招聘直通车”并联合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利用其区、乡镇、村三级招聘网点,定期发布110余家用人单位1.5万余个岗位招聘信息,做到网上时时有。

三是加力技能培训。6月26日,在咱们区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针对有培训意愿、参加培训后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毕业年度的高校和中职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以及零工市场求职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拟开设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养老护理员、园艺工、农艺工、挖掘机、焊工、电工等多个工种。

四是加力平台建设。建造400平方米公益性“零工市场”,建立健全“放心用工、安心就业、方便群众”的公益性用工保障平台,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即时快办”就业服务。目前,主体建设已全部完成,预计在8月份实现试运营。

[主持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再创历史新高,非常受大家关注。请问人社部门在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嘉  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采取综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一是抓政策支持。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拓展市场化就业渠道,让高校毕业生就业有空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为每人不超过 1000元,总计不超过5000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参加普惠制培训的最高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参加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的最高补贴标准为4000元/人等。

二是抓岗位投放。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屯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大大学生创业引领等工作力度,落实实名制就业管理服务。

三是抓招聘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高频次举办线上集中招聘活动,参加省市“百校千企促就业”人才对接交流活动,让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平台。

[主持人]:现在各行各业人员流动性很强,一些求职者入职后并没有及时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像这种情况,如何确定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嘉  宾]:求职者入职后没有签订合同也不必担心。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劳动关系成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均可作为参照凭证。

[主持人]:对于刚入职的毕业生,单位一般会约定试用期,请问李局长,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应该有多久?

[嘉  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主持人]:在日常生活中,灵活就业人员无固定单位,有时候会同时在多个单位就业,像这种情况,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嘉  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主持人]:刚才,李局长介绍了我区在促进群众就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及对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目前,我区在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嘉  宾]:社会保障制度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并要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近年来,区人社局坚持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重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更多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覆盖范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社会保障。

一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今年以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6561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6114人,工伤保险参保39063人,失业保险参保22503人。

二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快快递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今年,又将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80元,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足额落实社保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各项社保待遇,上半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支出983万元(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07万余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50余万元、医疗费33万余元,伤残津贴39万余元、护理费16万余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90万余元,丧葬费8万余元,供养亲属抚恤金38万余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万余元。)失业保险待遇累计支出38.5万元。

[主持人]:非常感谢人社局领导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专访。祝愿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取得新成效。

[嘉  宾]: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人社部门工作。最后,祝大家万事如意、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