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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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强政府网站的领导和管理,区政府成立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专项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和区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网站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网站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第二条 政府门户网站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专门负责。日常管理维护要配备专机、专人,做到定岗、定责。
第三条 各乡镇、各部门依托主网站资源建设子网站,子网站建设采用统一标准,以利于信息整合、资源共享、节省投资。
第四条 区信息中心办公室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承担网站服务器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任务。
第五条 从事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