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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417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2-18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2-18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请与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麟绛东大街51号,邮政编码:046100,联系电话:0355-752204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治市屯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共发布信息3348条。发布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35件,协同各文件起草单位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回应,方便群众知悉掌握。民意征集6条,在线访谈开展9期,“市长信箱”关于长治市屯留区的来信29封,均已按时回复办结,回复率100%。“区长信箱”办结232封。微信公众号“屯留政务”全年发布信息238条。29家单位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共举办91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办理方式方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加强答复前沟通,全力提高办理答复效率和满意度。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件。其中,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11件。办结2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查制度,严把信息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完善文件公开机制,以区政府、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在起草审签中,对文件公开方式一并进行审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栏目,对主动公开文件配以政策解读集中公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调整更新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机构职能等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推荐的版面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依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对上级政务网站发布的要闻、重要政策信息及时转载,进一步强化在网络领域传播的主流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共3次,全方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每月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开展自查,及时反馈栏目更新、网站外链、文字错误、疑似涉敏感信息等情况,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切实保障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3

行政强制

2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5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全面,针对性还需要加强,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一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交接不清,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坚持生动、精准、实用、易懂的政策解读标准,继续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二是针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频繁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等问题,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