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财政预算>2023年
索引号:000014349/2023-3742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5-1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预算 |
标题:关于长治市屯留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3-05-16 |
——2023年4月27日在长治市屯留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局长 王志斌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提请本次大会审议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实施提质增效、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19332万元,同比增长39.9%,增收2336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566万元,同比增长38.61%,为预算的132.1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59688万元,同比增长39.45%,增支101750万元。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5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9.73%,同比增长36.84%;公共安全支出854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8.51%,同比增长36.28%;教育支出4207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89%,同比下降1.96%;科学技术支出1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19%,同比增长65.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5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5.24%,同比增长3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3.45%,同比增长23.12%;卫生健康支出1963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0.64%,同比增长27.81%;节能环保支出105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8.2%,同比下降13.98%;城乡社区支出456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04%,同比增长54.37%;农林水支出2922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5.54%,同比增长73.32%;交通运输支出594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7.81%,同比增长241.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516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57.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8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6.48%,同比增长280.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7.42%,同比增长2.16%;住房保障支出558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6%,同比增长2547.3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51%,同比增长40.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15%,同比增长54.11%;债务付息支出11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5.64%;金融支出75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 168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372万元,占预算的97.34%,同比下降63.68%,减收3572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199万元,同比下降52.88%,减收2266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73万元,同比下降87.77%,减收1242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25934万元,同比下降1.27%,减支3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5万元,同比增长47.85%;城乡社区支出15866万元,同比下降34.78%;农林水支出36万元;其他支出7822万元。
(三)全年财力及预算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部分: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5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8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8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361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124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490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8287万元;专项资金1249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65万元,上年结余4232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60万元,调入资金8992万元,合计465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6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9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639万元,结转下年42033万元。当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03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353万元,上年结转1203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600万元,合计4735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934万元,调出资金899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143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0722万元,占预算的105.6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24462万元,占预算的100.01%。收支相抵,本年度收支结余626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784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37万元,上级结余59万元,合计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支出,收支相抵,本年度收支结余96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
1、规模情况:经省政府批准,核定全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4069万元,比上年新增9914万元。
2、结构情况: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期末余额640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369万元,专项债务29700万元)。
3、债券使用情况:2022年,全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96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365万元,用于殡仪馆配套建设项目1600万元,小型水库雨水情报和安全监测项目120万元,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00万元,旅游公路建设项目245万元;专项债券7600万元,用于荒山绿化项目2600万元,康庄工业园区纬三路经五路建设项目5000万元。
4、偿还情况:2022年,共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4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46万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为再融资债券资金1400万元,区本级资金46万元,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七)落实区人大决议与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区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区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财政资金效益不断提高,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综合施策,高质量发展经济指标提前完成。强化组织收入和财源培植,财政收入呈现“稳中快进”的发展势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3566万元,同比增长38.61%,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合理管理政府债务,全年没有发生债务率超过警戒线120%,没有违法违规被问责,按时完成隐性债务化债和暂付款任务,未新增年度暂付款,市级考核指标全面完成。
——民生优先,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坚持“压一般,保重点”原则,统筹安排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切实做好养老、教育、疫情防控等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359688万元,同比增长39.45%,其中:“三保”支出107438万元,重点民生支出186539万元,“三农”支出17020.64万元,乡村振兴投入1700万元,疫情防控投入11944万元。
——科学统筹,财政资金效能得到大幅提升。全力争取项目和资金,全年共争取资金22630.96万元,其中:债券资金11365万元、普惠金融2500万元、产粮大县1176万元、农田建设3450万元、乡村振兴1761万元、革命老区803万元、污水处理435.96万元、环境治理275万元、一事一议865万元。工程预决算审查11个项目,节约财政资金2702.0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59793.79万元,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守正创新,财政体制改革有力推进。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2.0系统升级成功,财政预算管理逐步规范。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项目,持续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7个,自评价项目1000余个,共计28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清理退还保证金465.18万元,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安装管理系统131家。
——坚守底线,最大限度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始终坚持在资金管理上守牢底线、不越红线、防范风险。重新修订完善《职权运行风险防控图》等58项制度,对债务实行全过程运行监管机制。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将管理行为推向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148个单位在政府网进行了预决算公开。认真开展了全区涉企收费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公示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各位代表,虽然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区财政经济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源基础薄弱,收入主要依靠煤炭,抗风险能力不强;刚性支出占可用财力的比重较大,促发展财力有限;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深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奋进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23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收入增长和支出结构优化,统筹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聚焦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推动屯留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23年的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根据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达到173380万元。
综合收入计划,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387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3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787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84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421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361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124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4907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20758万元);一般债务收入236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639万元;上年结余42033万元。
2023年,全区当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941万元,比2022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18.16%。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03万元,增长81.9%;公共安全支出7645万元,增长13.69%;教育支出47009万元,增长4.89%;科学技术支出5141万元,增长665.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37万元,增长4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04万元,增长35.31%;医疗健康支出26524万元,增长37.44%;节能环保支出7176万元,下降51.18%;城乡社区支出42581万元,增长60.95%;农林水支出52029万元,增长33.64%;交通运输支出8770万元,增长12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843万元,增长58.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71万元,增长208.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66万元,增长164.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75万元,增长108.33%;预备费3800万元,增长18.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9万元,下降61.97%;住房保障支出4762万元;金融支出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96万元;其他支出1460万元。
上解支出7351万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援疆资金146万元,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基数上解142万元,公共文化领域改革基数上解21万元,国防领域改革基数上解201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数上解60万元,法检两院基数上划1532万元,水资源税上解3034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上解2215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94万元,与2022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相同。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6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74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5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72万元,上年结余11438万元。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74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796万元;农林水支出282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22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0万元;上解支出99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9645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57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719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44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3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7万元,上年结余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33万元。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理念,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大局、服务大局,抓增收、优支出、保民生、促改革、防风险,加强经济调节,强化资源统筹,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保障屯留高质量发展。
(一)抓牢抓实收入组织工作。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及早分解落实收入任务,及时跟踪分析、研判趋势、谋划对策,确保各月收入均衡入库。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处理好组织收入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关系,培育和发展财源,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加强财税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
(二)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有效压减非刚性非必要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向省市对口部门沟通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切实保障民生底线,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三)突出保障全区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六项工作”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招商引资,全力抓好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稳投资作用,重点保障新建和续建的42个民生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配合支持打造乡村e镇。切实抓好稳粮保供,发展农业特优产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力保障“三农”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居智慧城市。
(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行,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继续推进零基预算实施,持续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拓展惠企利民政策效果。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积极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高度警惕防范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风险,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健全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原则,健全债券项目储备机制,实行“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严禁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
(六)主动接受人大预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认真贯彻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预算、决算编制水平,改进预决算报告工作。密切加强与人大联系,配合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深化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依法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十分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发扬“四敢”精神,迎难而上,奋力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开创屯留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交出更加优异的财政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