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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207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2-08-10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的。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自治,领导农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工作,指导村民自治。
2、加强农村事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及时化解农村矛盾,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
3、管理本辖区内的教育、卫生、防疫、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养老、优抚、救灾等公益事业。
4、履行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组织建设等职能。
5、为本镇营造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对农民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引导,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劳动就业、市场信息等服务。
6、强化服务职能,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基层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推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公共事务。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工作。
8、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下设五个办公室:具体为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事务办公室、规划及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三个事业单位:具体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综合便民服务办中心、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党群服务中心、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我镇以“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为抓手,不断巩固和扩大农业产业化基地。
1.丰富粮食作物种植品种。富硒谷面积扩大到550亩,新发展高粱201.5亩,大豆80亩,马铃薯20亩。
2.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种植辣椒面积共3100亩,新发展露底白菜63亩,特色芦笋140亩,岗上村“千亩果园”实现提档升级,水果种类不断丰富。
3.完善各项农业配套设施。顾车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南渔泽村新发掘农业灌溉机井1眼,农业产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群众就业环境持续改善,农户实现致富增收。
4.推动日光大棚项目建设。我镇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蔬菜种植档次,全镇共签订标准化日光温室大棚项目50座,截至目前开工建设30座,有20座正在规划中。
(二)大力推进“六乱”整治,乡村面貌有效改善
我镇紧紧围绕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通过每周一例会、每周一评比、每周一观摩,扎实推进“六乱”整治。截至目前,10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镇共清理交通沿线积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30余吨,拆除遗留、废旧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碍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210余处,消除交通隐患33处,整修树木和绿化带150余处,取缔违法占道占地9处;清理村庄街巷“六乱”1800余处,拆除废弃建筑和残垣断壁30余处,整理线缆“蜘蛛网”50余处,清除村内垃圾1170余吨,利用村中空地栽种草花38228.8㎡;清理田间农业生产废弃物30余吨,宣传发动、农户、学生8000余人次参与行动,探索建立了“支部+N”评选模式,形成了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农村村容村貌得到了有效改善,建设“最干净、最美丽、最宜居”家园取得良好成效。
(三)全力实施民生工程,农民福祉得到增强
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我镇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倡导移风易俗、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
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2021年新办理雨露计划9人,光伏众筹、小额信贷、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各项帮扶措施继续落实落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重点对101户脱困户、5户医疗支出较大户、64户新办理残疾证户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水平进行走访核实,未发现有返贫风险户,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大力发展民生事业。顾车村、北渔泽村实施一事一议工程,改造雨污分离管道1100米,目前管网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南渔泽村硬化文化广场1200㎡,方便村民开展日常文化活动;东古村对居民小区楼顶漏水情况进行彻底修复,对敬老院供暖管道实施维护更换;新安庄村推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改厕160座(通风改良式);峪里村结合漳泽湖沿线改造契机,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新建占地30亩的公墓1处,涉及58户农户共计356座坟墓已全部迁入公墓。
3.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1年11月底渔泽镇共为2417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1599人发放补充养老保险。为14名困难老发放生活补贴8500元,办理低保203人,五保41户,办理退役军人加油优待卡105人,慰问军烈属99人。
4.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在全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疫苗接种。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收入总计4295.9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852.58万元,增加78%。支出总计4295.94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974.63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我镇在峪里村开展了公墓建设、岗上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其中:
(一)收入总计4295.9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40.14万元,为当年从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96.14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44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17.43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公墓建设、厕所改造、美丽乡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395.15万元,主要为其他单位拨付的补助资。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60.65万元,主要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4295.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0.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55.29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17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工作人员的变动。
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5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减少5.25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变动。
6.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与上年相比减少75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清洁取暖工程的完工。
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808.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42.19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我镇峪里村和岗上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事一议”项目。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5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水利和农村综合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3.24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污水治理项目的村级公益事业。
9.结余分配0万元。
10.年末结转和结余127.8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有关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本年收入合计4135.2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0.14万元,占66.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395.15万元,占33.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本年支出合计4168.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51万元,占10.5 %;项目支出3729.57万元,占89.5%;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740.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417.43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公墓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开展。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900.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07.34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公墓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开展。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900.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7.34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我镇在峪里村开展了公墓建设、岗上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90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91.96万元,支出决算为45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1、政府(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447.97万元。
2、组织事务支出决算为5.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3.07万元,支出决算为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相等。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决算为36.3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相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8.55万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1、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煤改气工作的开展。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687.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0万元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为1295.05万元。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19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为290万元。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决算为154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类)万元,支出决算为5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村级公益事业的开展。
农村综合支出决算为554.5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8.7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3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岗上村和峪里村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的开展、厕所改造、煤改气工程费用及峪里村公墓修建等项目的增加。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岗上村和峪里村的“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的开展、厕所改造、煤改气工程费用及峪里村公墓修建等项目支出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9.4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3.1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部分是由2021年度结算的。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4.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减少。2021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个,参加会议100余人次。主要为召开教育培训会。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次数减少;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100余人次。主要为培训农村党员干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4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290万元,支出决算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本年追加基金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基金安排。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154万元,支出决算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安排。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73万元。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2021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名称为峪里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15万元,绩效评价总得分为72.79分,属于“良”。
存在问题是绩效管理不到位。
整改建议: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绩效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