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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186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0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主题词决算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22-08-10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师生员工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构建具有超前性、现实性、整体性、实践性及灵活性的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网络及规章制度,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人事、财务、总务、校产、计生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并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学校、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4、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校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坚持管好、用好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条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统筹使用,不断完善学校的分配方案,努力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6、坚持学校校务公开,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定期向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反馈。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并由教代会审议通过。积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7、抓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以及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

8、坚持校长负责制的集体领导,坚持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合作。在办学实践中及时交流思想、研究情况,以不断更正、完善办学策略。

9、承办各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中心校的各项工作总体平稳良好,这是区教育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教师共同努力的结果。全体教职工坚持三个大方向: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全面保持校园安全;三是常规教学求真务实。我们全体教职工兢兢业业、守职尽责,总体完成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总计1215.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33.67万元,减少16.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等。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总计1215.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33.67万元,减少16.1%。主要原因本年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总计1215.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27.1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63.4万元,减少5.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12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幼儿保教费计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87.99万元,主要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1215.11万元。包括:

1.教育(类)支出1072.7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日常开展及在职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6万元,减少1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前教育项目支出的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0.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54万元,增加36.11%。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5.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加5.82%。主要原因是在职教师增加,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2.0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校本年收入合计112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7.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校本年支出合计12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09万元,占72.72%;项目支出330.93万元,占27.28%;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215.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10.55万元,减少14.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215.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10.55万元,减少14.7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213.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21万元,减少8.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的减少。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2.64万元,支出决算为3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幼儿保教费等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2.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年初预算862.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取暖缺口经费等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44万元,支出决算为8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减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2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功能科目调整。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程中功能科目调整。

(四)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少年宫建设资金本年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校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助学金。

(二)公用经费1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8.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85万元,减少9.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5.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取暖费缺口等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助学金。

(二)公用经费1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万元。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167.86%,比上年决算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外出培训次数减少。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37人次。主要为学科培训与班主任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4.84万元,主要是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项目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年末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5449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95.66万元。其中:1、2020年取暖缺口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分,属于“优秀”;2、2021年春季学前教育幼儿园资助绩效评价总得分85,属于“良好”;3、班主任津贴绩效评价总得分87.15,属于“良好”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98.78,属于“优秀”;5、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绩效评价总得分92.05,属于“优秀”;6、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特教学生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7、焦炭公司转岗人员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8、禁煤区学校煤改气(电)、集中供暖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82,属于“良好”;9、民办教师补助绩效评价总得分99.93,属于“优秀”;10、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99.1,属于“优秀”;11、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绩效评价总得分99.59,属于“优秀”;12、死亡教师抚恤金绩效评价总得分82,属于“良好”;13、退休教师一次性补贴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14、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96.98,属于“优秀”;15、学前教育资助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16、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炊事员、生活管理员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17、职业年金虚转实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18、助理级退休教师工资绩效评价总得分100,属于“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长治市屯留区渔泽中心学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