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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135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9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主题词决算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22-08-19

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区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落实政策,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安置股、优抚股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长治市屯留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长治市屯留区光荣院。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优待抚恤有力度,待遇保障到位。1.按月及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及其他生活补助1100余万元;2.发放2021年春节一次性节日补助每人30元共16094.827万元;3.完成127名残疾军人残疾证件换发相关工作;4.优抚对象住院医疗救助28人次2.46万元;5.完成1600余名优抚对象数据审定、信息校核工作;6.全面做好光荣院院民集中供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就业安置有深度,政策落实到位1.52020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共37500元,补交养老保险共46720.7元;2.202046名已结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技能培训生活补助8.28万元;3.办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提升学历入学手续110人;4.举行了春、秋季新兵入伍欢送仪式和退役军人回乡欢迎仪式,赠送了“拥军包”等纪念品;5.落实好军休干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6.做好企业军转干和自主择业军转干待遇落实和走访慰问工作;7.2021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5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8.发放消防士家庭优待金47.1万元;9.发放2020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20.38万元;10.发放2019年、2020年入伍新兵家庭优待金756.36万元;11.发放2018年、2019年、2020年高校入伍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35.6万元;12.发放2020年度三等功以上奖励金3.3万元;13.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协调住工建筑、瑞赛格公司解决就业10余人,全年介绍就业25人,举办专场招聘会2次。

三是褒扬纪念有广度,拥军优属到位1.开展了2021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工作,慰问驻军等单位5家,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700余人;2.开展了建党百年“七一”关爱烈属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烈士遗属、烈士子女等对象243人;3.协同区广播电视台开展了“优秀退役军人”宣传活动;4.组织开展了“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活动。

四是权益维护有温度,帮扶服务到位1.扎实开展区、乡、村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打造了“退役军人之家”五心服务品牌;2.加大隐患排查和积案化解,接访120余人次,受理4件、办理4件,上级转办3件,全部按要求办理或回复;积极协调化解尚玉平、陈云景、李存民、于志强、郭旗信访案,分别作出处理意见或出具《答复意见书》,全区涉退役军人信访形势总体平稳;3.大力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困难帮扶工作,救助因病、重大变故困难退役军人50余人3万余元;4.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全面完成,办理补缴262人,有效解决了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取得实效。以立足本职创特色、贴近实际办实事为抓手,扎实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以“退役军人之家”服务品牌为平台,狠抓党的建设提升政治引领力;以“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宗旨做好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以“三最”家园建设为常态,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和包街共建;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为保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以《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做好法治宣传和政策落实等工作。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    2859.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9.24万元,减少6.97%。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结束,相关资金停止拨付。支出总计2854.4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17  万元,增长9.22 %。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提标以及义务兵优待金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2859.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46.6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316.83万元,减少12.44%。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结束,相关资金停止拨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3.5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退役军人事务局取得的信访维稳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3.0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主要涉及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个人缴费部分,该项工作已结束,本年不涉及该项业务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309.14万元,主要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优抚安置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2854.43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778.6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安置及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5.4万元,增长26.47%。主要原因是2020年四季度优抚资金在2021年1月发放及义务兵优待金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及优抚对象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72.2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相关科目调整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年末结转和结余4.9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信访维稳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收入合计255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6.66万元,占99.86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8万元,占0.1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年支出合计28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9万元,占5.92%;项目支出 2685.44万元,占94.08%;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决算2852.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各减少179.97万元,减少6.31%。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结束,相关资金停止拨付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852.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283.65万元,增加9.95%。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款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85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65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款支出增加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28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优抚款、退役安置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不在年初预算中体现。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费

4.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

5.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803.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一部分

6.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项支出主要为上级补助,年初预算只涉及本级配套部分

7.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交纳公益岗社会保险

8.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14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

9.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

10. 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53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

11.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年初预算为79.42万元,支出决算为7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半年工资在2022年支付

1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13.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申请八一春节慰问资金

1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及消防士入伍优待金等支出

(二)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拨付资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7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97万元,减少6.31 %。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已结束,相关资金停止拨付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未列入年初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8.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21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人次。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21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  0人次。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9万元,比2020年减少27.3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没有劳务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年末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