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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102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8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主题词决算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22-08-18

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规划,促进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负责区本级合作经济发展和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三)指导和管理全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为“三农”提供融资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的指导、服务和协调,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在全区农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五大经营服务网络。

(六)指导和推动全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消费合作社,推动合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程和城乡社会化服务全方位拓展;开拓日用消费品“进村入户”和农产品“进城入超”的城乡大流通市场格局,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

(七)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基层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监督指导全区各基层社有资产的管理经营。

(八)负责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为全区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网点提供人才培育、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九)负责区级供销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6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统科、业务科、审计股、监事会办公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目标完满完成

截至2021年11月底,供销系统商品购进156620.4万元,商品销售总额152063.4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我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材料,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时间节点分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和理论宣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资源,融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形式,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党史内容的学习掌握;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听民情,解民忧;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前往屯留抗大一分校旧址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

(三)开展供销系统专项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我社积极配合省、市、区纪委监委和区委机动式巡察组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深化改革、促进治理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全省供销系统专项整治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逐字逐句地细致学习和领会,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继续办好供销社的责任感;组织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深化综合改革的信心和动力;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统计、人事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管理和基层企业的指导,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以有效监督努力实现社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持续推进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

根据市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要求,将各项任务分工细化、量化,截至目前,我区供销系统新建惠农服务中心1惠农服务站2个提升惠农服务站1个全系统新增土地托管面积1.13万亩新增土地服务面积1.3万亩次发展村级基层社1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个,发展专业合作社10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10,各项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五)不断健全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夯实“三农”服务,依托基层供销社、农资销售网点惠农服务中心(站)等,搞好农资直供、测土配肥等服务以连锁经营为手段,对农资经营资源进行规范和整合,依托源达农资公司,建立区有农资配送中心、乡(镇)有农资直供站、村有农资直供点的农资供应网络体系方便农民生产需求,进一步缩短城乡需求差距、延伸服务半径截至目前,已发展乡镇农资直供站13个、村级农资直供点175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有效提升了我区供销系统农资直供服务水平

(六)挖掘供销系统自身优势,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确定了一名党员为帮扶干部,定期对路村乡老军庄村入村帮扶,充分发挥供销社自身优势,为帮扶联系村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乡村振兴。我社12名干部积极参与老军庄村的“消费扶贫”活动,通过“以购代捐”的方式带动困难村民增收,共计消费2000元。

(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促进系统安全稳定

我社始终把安全生产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着重液化气站安全经营问题及基层企业危房处置情况等事故易发环节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安全经营、基层信访维稳和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确保供销系统监管范围内安全无事故。

(八)排位和获荣誉情况

我社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名列前茅,荣获2020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先进单位”“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绩效先进单位特等奖”、“全市供销社系统监事会先进单位”。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57.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5.27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财政年初预算减少。支出总计403.9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8.38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碘盐补贴、基层社改造项目支出在本年度完成。其中:

(一)收入总计488.9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7.1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25.27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财政年初预算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231.82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办公经费1.84万元、垃圾回收平台建设资金85万元、基层建设项目资金144.98万元

(二)支出总计403.99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38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虚转实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基数下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3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办公经费等费用)及本单位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64.43万元,增加22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碘盐补贴等项目资金等在本年度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231.82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办公经费1.84万元、垃圾回收平台建设资金85万元、基层建设项目资金144.9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5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7.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本年支出合计40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49万元,占33.8%;项目支出267.5万元,占6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决算257.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各减少25.27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财政年初预算减少

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403.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268.38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碘盐补贴、基层社改造项目支出在本年度完成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403.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8.38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碘盐补贴、基层社改造项目支出在本年度完成

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3.99万元,支出决算为40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安排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安排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安排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商业流通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5.22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安排支出。

2.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安排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8.38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供销社2020年碘盐补贴资金52.2万元,供销社改革扶持资金90万元资金本年完成支付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7万元,支出决算为40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专项项目资金在本年度完成支付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进行会计之星培训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7万元,比2020年增加0.66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办公经费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本部门年末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52.2万元。长治市屯留区碘缺乏病区碘盐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6分,属于“良好”。从项目的实施情况看,存在的主要不足表现为:该项目今后应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使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整改建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及时进行预算安排,同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碘缺乏病防治补贴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长治市屯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