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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标题:中共长治市屯留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2-08-1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深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政法委及区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省委、市委要求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屯留、法治屯留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区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区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区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和市委政法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六)掌握分析全区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区政法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
(九)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统筹推动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协助区委和区委管理政法干部。管理长治市屯留区法学会。
(十)组织开展全区安全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区委统筹研究安全工作的具体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股、综治股、安全和维稳指导股、扫黑办、党支部。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屯留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屯留区法学会。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长治市屯留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全区政法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政法委“十大行动”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不断提升平安屯留建设、法治屯留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区被省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2020年省级平安区”,交警大队党支部被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区司法局荣获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庆祝建党100周年诗词朗诵优秀奖”。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全区3名政法干警受到全市通报表扬,2篇稿件在主题征文活动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优秀奖”,我区对16名政法干警进行了通报表扬。
一、聚焦教育整顿,打造政法铁军
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区委认真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政法各单位扎实推进,广大政法干警积极投入,人民群众热情支持,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一个“高”,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区委和区政法各单位及相关部门,全面强化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协同责任,确保教育整顿扎实有效开展。区委召开3次常委会、6次领导小组(扩大)会议、1次动员部署会、1次转段动员会、6次线索办理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推进会、1次队伍专项巡查动员部署会、16次案件线索研判分析研判会、10多次专项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教育整顿工作。区教整办及时印发20个工作方案,建立6项工作机制。区委政法委还建立了班子成员包联政法单位工作机制,全区教育整顿高效有序推进。
(二)突出一个“学”,政治忠诚明显筑牢。统筹推进“四项教育”,达到了筑牢政治忠诚、树立干警新形象的目的。一是以政治教育夯实思想基础。组织干警学好政治理论“必修课”,推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入脑入心;把《长征》一书列为政法干警必读书目,组织干警赴岗上村抗大一分校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根基。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突出以史铸魂。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以集中学习、政治轮训等形式,引导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三是以警示教育发动自我革命。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书记作了廉政教育报告,组织观看了《迷途知返》等多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赴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区公安分局还通过违纪干警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四是以英模教育树立比学标杆。组织召开6场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秦龙、申艳等4名政法英模分别作了先进事迹报告,选树了19名政法先进典型。政法各单位均组织观看了《百姓法官》等多部英模教育片,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一个“真”,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把自查自纠作为查纠问题的切入点,深入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警真正解除思想顾虑、主动讲清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据“五必谈”要求,共开展谈心谈话633人次。政法干警全部填写了《个人事项自查表》。公检法司“四长”带头宣讲“三个规定”,政法各单位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的有78人涉及162个问题。目前,已对62人兑现从宽政策。
(四)突出一个“严”,组织查处从严从实。以“七查”工作为抓手,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勇气,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让拒不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受到从严处理。
(五)突出一个“改”,整治整改有力有效。一是顽瘴痼疾整治有力。通过深入排查,共发现“六大顽瘴痼疾”问题179个,经深入分析研判,列入问题台账的26个,逐一制定方案认真整治。目前,26个顽瘴痼疾全部整治完毕。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整改。政法各单位均召开了整改情况通报会,对顽瘴痼疾存量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对督导组、省指导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逐一整改。机制共200余项,印制了《制度汇编》。
(六)突出一个“实”,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法各单位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公布了5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区委政法委全力推进“十大行动”,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组织政法机关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作出了积极努力。区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1项具体举措,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巡回立案诉讼服务,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1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积极开展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庭实施司法救助,让检察力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区公安分局坚持“五必进五必访”,全力推进“三个一线”工作法,加快落实高峰期路面管控、在窗口单位增加延时办理、上门办理等“十大柔性执法新举措”,受到群众赞誉。区司法局量身定制了“十项惠民举措”,每月两次在屯留会堂开展定点法律服务,开通“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送上了贴心法律服务。
二、聚焦禁毒攻坚,开展专项行动
以“禁毒攻坚2021”专项行动为总抓手,相继开展了“飓风”行动、“净边”行动等一系列禁毒专项行动,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查处涉毒行政案件34起,强制隔离戒毒3人,社区戒毒6人,行政拘留10人,缴获各类毒品260余克。
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周密措施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6月29日,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第三小组到我区进行了督导,对我区的安保维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主要是开展了六方面工作。
1、印发了“两个方案”(《长治市屯留区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治市屯留区开展“反邪教知识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单位及具体工作要求。开展了4.15全民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八进”(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旅游点、进宗教场所)活动。
2、对重点人教育进行管控。一是对我区掌握的所有重点人员逐一见面核查,责成辖区派出所及村干部加大管控力度,压实责任,严密防控。如:对已转化人员王某进行回访慰问。针对王某转化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其进行回访稳控。二是针对其患病的实际困难,给予其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帮助。三是组织协调区委统战部、乡镇街道干部、辖区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等相关部门对重点人员实行了“五包一”管控措施,对重点人员的活动动态及思想动态进行严密管控,确定专人对其动态进行每日上报。
3、对关注人员群体及涉恐重点场所进行摸排管控,对流入我区的新疆维族人员逐一建档,专人管控,建立每日动态汇报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上级转批影响稳定重点难点问题5个。
4、加强督导检查。带领公安、信访、应急等部门,深入各乡镇中心(街道)、区直重点单位和派出所、交警队,督查值班值守、安保调度、信访维稳情况;深入煤焦领域、加油站、液化气站等一线,督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防器材情况。
5、组织发动全区网格员参与安保维稳工作,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调解员、巡防队员等综治力量联防联控的优势,以综治中心为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信息排摸、巡逻防控、隐患整治等安保维稳工作。
切实把市域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规划,与巩固提升“枫桥经验”相结合,与打造“全省最安全县区”相结合,与创建“全国禁毒工作示范市”相结合,与“三零”单位创建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将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市域的责任,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跑出“加速度”。
全区成立了区委常委、政法委任组长,政法、组织、宣传、公安、司法、金融六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宣传活动领导组,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全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由六部门联合印发各乡镇区(街道)及各成员单位。同时,印发《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在电视台、公众平台等融媒体进行滚动播放,并要求各乡镇区(街道)、各成员单位通过电子屏、横幅、上墙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区委政法委等六部门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对13个乡镇(区)宣传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共印制《承诺书》、《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各10.2万份。我区完成入户宣传签订承诺书9.5万余户,入户率达98%。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针对14项重点任务,紧盯企业和项目周边、景区景点、学校及周边、洗浴中心、娱乐场所、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城中村、工矿区等重点区域,大力开展整治,挤压违法犯罪和乱点乱象滋生空间,对群众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打深打透,打出成效,切实防范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各类风险。
六、聚焦服务发展,倾心保驾护航
进一步开展政法领导干部包联服务企业工作,为企业
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开展交流座谈,倾听企业需求。政法单位班子成员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实地查看生产车间等形式,深入了解疫情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收集企业诉求及困难问题,听取企业代表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政策、司法服务。二是邀请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宏坤在山西三宝药业化学合成有限公司开展了“我为企业送服务”法律宣讲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在企业营造了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与企业建立包联工作联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交流,以便解决涉企矛盾纠纷。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40.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99.69万元,减少62.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支出总计859.5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4.7万元,减少2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863.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0.2万元,为当年从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899.7万元,减少62.48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03万元,为见义勇为办公经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23.13万元,主要为区委政法委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网格员经费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859.1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8.6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各项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73.67万元,减少59.66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社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72万元,减少4.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6.2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85万元,减少14.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540.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18万元,占99.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03万元,占0.7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85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5万元,占38.33%;项目支出530.07万元,占61.67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40.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899.69万元,减少62.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859.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325.09万元,减少27.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委政法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 85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4.7万元,减少2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2.07万元,支出决算为85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结转项目经费在本年度使用。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2.18万元,支出决算为80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项目科目更加准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8万元。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
2、党委(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21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3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社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72万元,减少4.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16.2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医保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85万元,减少14.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9.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工作人员医保单位部分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5.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作人员医保单位部分缴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3.72万元,减少62.76 %。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需在之后年度使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22.07万元,支出决算为5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6.5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46万元,比2020年减少27.04万元,降低58.1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二是本年度运行设备维护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年末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