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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082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2-08-1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行政审批局的职能是:1、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2、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3、办理根据区审批制度划转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5、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对各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7、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区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信息管理室、审批运行管理室、财务费管室、建设工程投资项目室、登记注册食药室、农林水交通运输室、事务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室。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综合服务中心、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1 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议,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为机关干部统一购买发放了学习资料。二是丰富学习方式。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每天自主学、线上平台随时学、微信推送灵活学、特色活动实践学“六学”机制。三是开展多形式实践活动。开展了“审批系统党旗红,我以作品诵党恩”主题书画、摄影展,“学党史心向党,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赛和“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活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见行动的自觉性。四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开展“党旗飘在项目一线、冲在项目一线、服务下沉项目一线”行动。开展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清零行动,组织召开了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清零行动专题会议和工作推进会,梳理了建设项目已办理手续情况和未办理手续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设立“清零行动”工作专窗,对审批事项实行全流程“一窗办理”。指导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救助、社会保障、帮办代办等窗口,梳理公布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了办事指南,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指导188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综合便民服务点,配备了帮办代办员,推进了政务服务就近办。
2、努力打造“三最”服务机关。认真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三最”家园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最干净、最美丽、最满意服务机关。一是打造干净整洁硬环境。坚持日常保洁和集中清洁相结合,分类制定了44条创建标准,划分为6个创建责任区,确定了监督员和巡查员,定期检查评比。二是打造温馨贴心软环境。购置盆栽绿植150余盆,制作悬挂党史学习教育、文明创建、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版面60余块,配备各类便民服务设施200余件,设置了咨询投诉台、休息等待区、免费打印复印区、母婴服务室,建立了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站、爱心驿站。三是打造依法行政好环境。坚持学习法治思想与学习法律法规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组织开展常规培训和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岗位学法用法活动,增强了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四是打造便民利企新环境。积极开展“党建+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了承诺公示墙、公示栏、公示牌,定期评选“先锋岗”、“示范窗口”、“服务标兵”,使“党建引领、阳光服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是持续开展“五减”行动。把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作为工作最大追求,推动审批事项从“物理聚集”向“化学融合”转变,开展二次“五减”行动,审批事项减少了33%,审批环节减少了50%,申报材料减少了47.89%,审批时限减少了69.30%,证明材料减少了89%。二是全面开展“证照分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推进“证照分离”,共70项事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实行告知承诺14项、优化审批服务51项,建立了“证照分离”工作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今年截至目前,企业、群众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事项521件。三是创新项目建设审批模式。推行“函证结合”和“模拟审批”办法,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实现拿地即可开工。四是开展“双减”行动。梳理出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共27家,现场告知办理注销的审批流程、提交资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等,现已为7家校外培训机构办理了终止办学申请。
4、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利企。一是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服务水平。推出“我要开店”、“我要办证”、“我要办事”三个系列100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上服务套餐,让“场景式”与“一件事”服务有机融合。梳理出社保卡申领、异地就医结算等100余项“跨省通办”高频事项,与“冀鲁豫”三省十县(区)签署了“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省通办。二是开展创优营商环境常态化入企服务。制定了《屯留区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了惠企便民“六个一”宣传手册4000余册,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15场,对惠企惠民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面了解各类企业发展诉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三是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打造了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公开专区,在专区内,办事群众可自助办理依申请公开业务、查询政府公报、扫码线上办理业务,营造了公开、优质、高效、廉洁、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5、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长治市政务服务审批一体化系统规范使用,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审批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并实现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与省市对接,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建立了全区“互联网+监管”工作月通报和月报告制度,推动了“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梳理监管实施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精准度,提升了监管数据填报质量和监管事项覆盖率。截至目前,共录入监管行为数据32508条。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继续坚持“三个一”工作机制,公开“一张图”,积极推进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软硬件一体化对接工作,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实现了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远程不见面开标和电子文档、场地音视频智能归档。
6、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全面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屯留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三清单一台账”,组织召开了屯留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区直各相关部门对照“三清单”,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进行全方位自查整改,查摆出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问题20个。二是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印发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针对区县10项评价指标列出了46项重点任务和96条改进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提升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逐项逐条抓好整改提升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蓝佛安省长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效”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自查自评自纠。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 75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263.93 万元,增长53.9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调入大量人员,其工作及各项社会保险,人员经费均在本部门列入预算。支出总计 753.4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 263.93 万元,增长53.9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调入大量人员,其工作及各项社会保险,人员经费均在本部门列入预算。其中:
(一)收入总计 753.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696.14 万元,为当年从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222.71 万元,增长 4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调入大量人员,其工作及各项社会保险,人员经费均在本部门列入预算。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0 万元。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3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本级组织部门给予的规范党组织建设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3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本级组织部门给予的规范党组织建设经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54.26 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 753.4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74.35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95.75 万元,增长 78%。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划转36名工作人员,及并入政务服务中心10名工作人员,增加了工资福利决算及公用经费收入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55.24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8.84 万元,增长 5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划入36名工作人员,及并入政务服务中心10名工作人员,增加了社会保障支出决算。
3.卫生健康(类)支出 23.81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3.64 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划入 36 名工作人员及并入政务服务中心10名工作人员,增加了医疗保险支出决算。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 699.1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96.14 万元,占 99.5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3 万元,占 0.4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 753.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23.67 万元,占 69.5 %;项目支出 229.73 万元,占 30.5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750.1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 263.69 万元,增长 5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 750.1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 263.69 万元,增长54.2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 696.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2.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22.71 万元,增长 47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53.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及各项业务经费结余54.26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607.5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4.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从相关职能部门划转工作人员,增加了这部分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决算及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6.48万元,支出决算为 55.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8 %。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24.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3.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93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50.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95.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43万元、津贴补贴67.09万元、奖金5.0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1.76万元、绩效工资102.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9万元、住房公积金41.48万元。
(二)公用经费 254.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33.14万元、印刷费 2.96 万元、邮电费 8.44 万元、差旅费 1.54 万元、维修(护)费 11.92 万元、委托业务费 49.37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1.85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05.15 万元、大型修缮 29.96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50.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2.74 万元,增长 63.07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8.8万元,支出决算为 7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中间有上年结余及追加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0.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95.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2.43 万元、津贴补贴 67.09 万元、奖金 5.07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81.76 万元、绩效工资 102.09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89 万元、住房公积金 41.48 万元。
(二)公用经费 254.3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33.14万元、印刷费 2.96 万元、邮电费 8.44 万元、差旅费 1.54 万元、维修(护)费 11.92 万元、委托业务费 49.37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1.85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105.15 万元、大型修缮 29.96 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本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本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0个,组织培训 0 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万元,比2020年增加7.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各项工作刚开始起步,需逐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5.1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5.1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 5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261.51 万元。绩效评价总得分为 95.16 分,属于“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