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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081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2-08-1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区、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向区报告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深化部门预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全面推进绩效预算,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确定全区税收收入计划。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票据。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区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和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七)管理区级公共支出;根据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九)办理和监督全区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
(十)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贯彻执行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各项会计资格考试。
(十三)制定全区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全区人才培训;负责信息和财政政策宣传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调整。
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十六)职能转变。
1、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财力、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财政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8个股(室),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财股、农财股、综合股、社保股、资产股;下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长治市屯留区国库支付中心,1个股级事业单位:长治市屯留区保障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 长治市屯留区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99266万元,完成任务的160.78%,同比增长68.82%,增收812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938万元,同比增长8.9%,重点民生支出159646万元,“三农”支出17261万元,乡村振兴投入1650万元。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收入总计825.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9.84万元,减少38.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支出总计103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9.85万元,减少53.7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825.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1.15万元,为当年从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505.84万元,减少37.8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长治市屯留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长治市屯留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长治市屯留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长治市屯留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长治市屯留区取得的区委拨付的党建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10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212.58万元,主要为长治市屯留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2230.9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1.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委托业务、业务系统平台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85.17万元,减少16.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交纳职工养老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3.46万元,减少4.38%。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6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交纳职工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5.9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支出相应减少。
(三)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单位对非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6.6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长治市屯留区取得的区委拨付的党建经费等,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本年收入合计82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1.15万元,占99.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万元,占0.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本年支出合计103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54万元,占67.65%;项目支出333.54万元,占32.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21.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513.84万元,减少38.4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03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87.98万元,减少5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03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87.97万元,减少53.5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52.05万元,支出决算为9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2.事务(款)其他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上级专项指标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87万元,支出决算为7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支出相应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支出相应变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7.98万元,减少15.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2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 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2021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长治市屯留区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 2021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价上涨,培训支出成本增加。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次,组织培训325人次。主要为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2万元,比2020年减少14.48万元,降低37.91 %。主要原因是:1.压缩办公成本,减少办公支出;2.部分支出项目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本部门年末土地面积2200平方米,自有房屋面积42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8.42万元。绩效评价总得分为667.5分,平均分数95.36分,属于“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交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