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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050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8-16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主题词决算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22-08-16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2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3、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设计、城市建设、住房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棚户区改造、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等住建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拟定城乡建设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健全完善行业诚信体系。

(二)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全区的住房政策,拟定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拟定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物业企业的规范化运行管理。

(三)指导全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承担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负责审查全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

(四)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材差测定、工程造价的落实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承担对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区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

(五)监督指导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区建筑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质量等工作。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指导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制定全区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等行业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区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

(六)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房屋租赁交易、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交易监管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全区物业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对维修基金进行审批和监管。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完善房屋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

(七)拟定全区村镇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通用标准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建筑风貌提升和重点镇的建设。指导全市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迁移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村镇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乡村清洁工程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申报评审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区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城市道路、城市照明等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使用、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承担全区公用事业设施建设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公用事业行业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监管城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全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拟定全区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技术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全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征收补偿工作。

(九)承担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全区房屋墙体材料革新、装配式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拟定全区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市政公用事业、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许可初审工作。负责全区排水许可、道路挖掘审批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年度计划,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十二)协助配合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区级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共计、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指导各乡镇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区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指导全区开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促进城市治理提升。指导各乡镇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指导全区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住建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机关股室18个,即综合办公室、计财股、纪检监察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管理股、节水节能办公室,人教法制股、安全领导组办公室、党办、公共事业股、档案室(综治办)、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房地产事务交易所、重点工程办公室、人民防空股、城管监察大队  。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市政工程管理处、自来水公司2个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住建局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7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屯留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屯留区节水节能办公室、屯留区房地产交易事务所、屯留区产权产籍监理站、屯留区市政管理处、长治市屯留区自来水公司。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城市短板

加快办理工程前期手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实施长治市屯留区旧城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工程和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街雨污水改造工程。

(二)积极探索经营城市新模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资金平衡”办法,实施屯留区旧城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拆迁安置8.6万㎡,占土地299亩,拆迁263户,建筑面积52万㎡。

(三)做好城市道路修复,创造良好出行环境

积极同余吾、古城煤矿对接,重点实施好禹王路、城际路塌陷段道路改造工程。

(四)持续抓好瓶城片区建设,打造城市新亮点

抓好瓶城公园工程建设,投资约6500万元,占地约100亩,包括广场、雕塑、小品、喷泉、休闲区、绿化等。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集休闲、娱乐、健身、文化于一体的好去处。

(五)统筹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总投资约1亿元,涉及渔泽、余吾、上村、丰宜、吾元、张店6个建制镇,规划污水收集管网长度约77.7公里,采用“A20+MBR”处理工艺,结合环保部门的要求,确保污水处理的出水水质达标排放(2021年度完成前期工作)。

总之,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好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主要工作,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新屯留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部分 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17868.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总计减少6036.66万元,减少25.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如东环路PPP项目、县城街道改扩建等建设资金。支出总计2172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总计减少4205.9万元,减少16.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如东环路PPP项目、县城街道改扩建等建设资金。其中:

(一)收入总计17868.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834.5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874.11万元,减24.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减少,如东环路PPP项目、县城街道改扩建等建设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3.7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环卫中心转入垃圾处理厂运行费用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62.53万元,减少82.8%。主要原因是去年收入主要是体育中心苗木移植费收入,今年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3887.60万元,主要为住建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住房保障资金、城市维护费用以及城市建设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21725.80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8。与上年相比增加16.6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机关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35.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及生育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14.58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比例调整及人员增加

3节能环保(类)支出256.48。与上年相比减少1026.03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度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补贴及城镇和农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减少。

4城乡社区(类)支出19017.78。与上年相比减少2531.37万元,减少11.8%。主要原因是市政设施维护、人员及公用支出、棚户区改造等公共实施支出安排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906.6。与上年相比减少320.91万元,减少14.4%。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等公共实施支出安排减少。

6其他(类)支出426。与上年相比减少358.4万元,减少45.7%。主要原因是今年安排的是棚户区减少项目资金。

7.结余分配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30.1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零星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年收入合计17868.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34.58万元,占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75万元,占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年支出合计2172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01万元,占3.5%;项目支出20956.79万元,占9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决算17834.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减少5874.11万元,减24.8%。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如东环路PPP项目、县城街道改扩建等建设资金

住建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1725.8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874.11万元,减少16.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减少,如东环路PPP项目、县城街道改扩建等建设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住建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1725.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07.14万元,减少15.2%。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安排减少,如东环路PPP项目、县城街道改扩建等建设资金

住建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18.88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6%。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棚户区改造资金项目及利息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83.36万元,支出决算为8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准确金额支付

(二)卫生健康(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73万元,支出决算为3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实际准确金额支付

节能环保(类)

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上级下达及安排了清洁取暖和节能改造工程项目

城乡社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92.09万元,支出决算为71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类及公用经费减少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09.2万元,支出决算为54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费路灯电费及办公运行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出了建制镇污水处理一期项目的前期费用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预算东环路PPP项目改造、大型修缮经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资金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年初预算为2709.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实际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款)城市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20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了2018年以前年度工程项目资金

保障住房(类)

1.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下达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2.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拨付了公租房租赁费

3.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其他(类)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项)。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

(二)公用经费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住建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4.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20.72万元,减少7.48%。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减少住建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0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东环路PPP项目改造、大型修缮经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

(二)公用经费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124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223.63万元,本年支出决算5347.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1439.63万元,主要用于滨河街土地划拨和棚户区贷款本金及利息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3207万元,主要是用于污水处理厂应急费用、禹王路环东路获壁街10K电缆排管工程、供热一期投资收益和二期运营补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支出决算275万元,主要是用于支付了2018年以前年度工程项目资金。。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426万元,主要是用于第六批政府债券资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万元,比2020年减少1.46万元,降低14.2%。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的调配减少。(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住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本部门办公及业务用房使用面积3652平方米,价值253.78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共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包括中玮供暖、污水处理厂应急费用、自来水公司供水运行费、市政等打捆项目、购置清淤车及高空车费用、城市街道维护及市政设施项目、建设路麟绛街人行道改造工程、2019年屯留区公共卫生间建设项目、曙光街电缆入地等。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644.09万元。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0.07分,属于“优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财政局绩效管理股的统一安排下,并在规定的时间里按时完成并上报了2021年初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是评价项目基本情况及预算资金情况,二十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评价结果评分得分大都在90分以上,绩效等级优秀,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均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1.长治市屯留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