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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2-08-16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能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国家和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能源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落实,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二)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落实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按区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四)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区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区发展和
(五)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六)协调电力发展和落实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
(七)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八)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九)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和县际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一)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能源局要围绕山西建设全国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和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战略,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提出能源体制建议,转变能源管理和服务职能,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制定能源领域的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能源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2)区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3)区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区发展和局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商协调后,按程序上报核准。(4)能源的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区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区发展和
2、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能源局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预防煤矿超能力生产,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对全区洗(选)煤厂、配煤及型煤加工企业从行业管理上(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2)区应急管理局(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煤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会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第四条 区能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股(机关党办)
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运转。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档案、机要、印鉴、接待、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调协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承办党组会议,落实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群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党员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信访、维稳、保卫等工作。
负责全区能源领域财务指标的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资金的代扣代缴工作。监管所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能源行业的职称评定工作。承担全区能源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扶贫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牵头研究能源体制机制,提出建议,拟订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地方性能源管理办法、规定。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布局重大能源产业项目,推进全区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牵头组织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探索建立能源开发及清洁高效利用境外产能合作基地。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和政策,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并按程序组织实施。承担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推进能源国际、省际、市际、县际交流与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按区政府规定权限,组织审批、核准、审核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能源领域(煤炭行业安全除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联合执法,组织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能源产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参与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统筹推进能源领域信息化工作,牵头负责能源领域综合统计工作。监测全区能源运行情况,分析能源运行动态,协调能源运行中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参与协调全区煤电油气保障工作,参与能源产、运、销、价的调节。
(二)煤电节能股
负责煤炭行业(煤炭行业安全除外)管理。拟订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对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提出初审意见,提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初审意见。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煤矿、洗(选)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及联合试运转审批,并负责组织综合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煤矿(含洗选煤厂)改扩建(含技术改造)审批。负责全区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区煤矿、洗(选)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负责全区煤炭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区煤炭质量管理。承担煤炭相关工作。
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全区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拟订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组织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全区电力电量综合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拓展电力外送市场,调控电力资源。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交易机构运行。协调处理电力发展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相关工作。
牵头组织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全区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落实能源领域节能的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节能降耗的监察工作。参与研究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领域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试点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股
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承担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落实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标准、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
负责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管理。落实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相关标准、相关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等区政相关工作。
指导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落实绿色能源、促进产业提质发展相关政策。落实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煤电的清洁生产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配合相关部门促进能源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部门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能源企业生产现代化,在建设“创新”新屯留上下功夫。深入府针对我区煤炭洗选企业存在的建设标准较低,富余洗选能力难以调剂等问题,转型屯留县祥瑞洗煤等三个洗选煤企业,淘汰山西丰泽选煤等两个洗选煤企业,淘汰落后产能600万吨/年。对保留的17家洗选煤企业标准化建设全部完成初审,其中二级标准化4家,三级标准化13家。
三、全力践行双碳目标,在建设“魅力”新屯留上抢机遇。一是联合市能源局节能监察支队对我区16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系统化现场指导服务,提出不合理用能行为意见建议18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实现3家企业淘汰落后电机80余台。二是开展第31个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制作节能宣传小视频,悬挂标语40余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节能标语,印发宣传画3000余份、宣传围裙2000余条。三是大力实施绿色能源工程。瓦斯电站建设上,全年共有君之泰、古城、雄宇北栗风井、君融二期4个项目落地,其中2个项目建成投产,另2个项目正在建设;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上,山西能交投2×104Nm3/d生物天然气及有机肥生态循环利用项目开工建设;能源综合利用上,拜奥埃森纳2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进入试车阶段,
四、努力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在建设“宜居”新屯留上求突破。为全面提升我区电力用户办电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组织相关单位对92家电力用户进行获得电力入户服务,发放解读《惠企便民“六个一”宣传手册》,倾听企业诉求,共收集企业对获得电力业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56条,并对所有问题建立了清单销号台账,目前问题已全部清零。
五、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在建设“平安”新屯留上见实效。为提高能源领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对能源领域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新安全法”专项培训,坚持管行业就管安全、管环保、管疫情防控,对能源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环境治理、疫情防控等专项检查350次,互联网+监管录入1500余条,查出问题隐患152个,整改问题148个,整改率97%。
六、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问题,在建设“幸福”新屯留上出实招。一是高标准完成清洁取暖工作,改善我区空气质量。年初为群众提供节能环保炉具10381套,设置9个洁净煤供应点,为群众提供洁净煤共计11625吨。二是应对今冬能源市场波动,保障全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每日调度余吾热电进煤量、耗煤量、合同签订情况等数据;并要求余吾煤矿、常村煤矿、郭庄煤矿、古城煤矿每日在山西省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填报采集系统上报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价格数据,助力能源稳价保供。
第二部分 XX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1811.57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633.896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三名见习生。支出总计1811.576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23.06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75.24776万元,增长75%。主要是项目费用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1811.57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98.6092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520.9292万元,增长44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工作人员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 0万元。
4.经营收入 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112.9674万元,主要为区能源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结转。
(二)支出总计1811.576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138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与上年相比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留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能源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5.项目费用支出1723.067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本年收入合计1698.6092万元,其中:拨款收入1698.6092 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0占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本年支出合计1811.5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089万元,占4.9%;项目支出1723.0676万元,占9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698.60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520.929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
区能源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811.57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33.896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能源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 1811.5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3.8966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人员增加。
区能源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5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相应项目费用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138万元,支出决算为0.0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9.4310万元,支出决算为9.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4.1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按照“公开05表 拨款支出决算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实际予以解释。)
六、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3.067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4.2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能源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57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256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相应项目款增加。屯留区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5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费用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8.50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4.27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区能源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
区能源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501万元,本年支出决算5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501万元。
(按“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能源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按“公开09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万元,比2020年减少1032万元,降低99%。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降低。(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屯留区能源局年末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区能源局2021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