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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2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8-12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三)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公园和湿地保护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六)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七)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管理。
(八)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九)指导管理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科技、教育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十一)指导和做好全区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十二)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区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机构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我局属于行政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植树造林股、林政股、稽查执法大队;事业机构6个,分别为林业工作站、造林勘测队、森林防治站、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屯留区森林派出所、林业种苗管理站;下属一个国有林场,一个国营苗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一家,具体包括: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本级,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我局属于行政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植树造林股、林政股、稽查执法大队;事业机构2个,分别为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发展中心,屯留区森林派出所。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一家,具体包括: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本级,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营造林工作
1.完成人工植苗造林任务900亩;
2.完成未成林抚育管护任务2000亩;
3.完成四旁植树栽植95万株,其中义务植树50万株,其它植树45万株;
4.完成20000亩荒山工程设计规划,共涉及99个小班,分布在张店镇寨上、七泉、八泉、南沟和西沟河等5个行政村;
5.对2020年省级下达的植被恢复造林工程进行验收;
6.完成育苗7900亩,期中新育1500亩,留床6400亩。培育营养钵油松10万盆,营养钵侧柏5万盆,营养钵山桃、山杏各5万盆,营养钵连翘10万盆;加大新品种和彩叶树种培育,其中培育大规格北美海棠1000株、金叶榆1000株、金叶白蜡500株、桧柏球2000株、红叶小檗球1000株;
7.完成全长15.2公里城际路两侧草花种植面积25000余平方米,主要种植硫化菊和百日菊;
8.为迎接全省深化农业生产托管观摩现场会在我区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观摩氛围,打造美丽屯留形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对屯东路沿线、北康路沿线和七星苑进行绿化提档升级;
9.对嶷山公园3800米的人行步道两侧绿化进行了提档升级,在其两侧共栽植金枝槐和金丝垂柳共1200株,种植花灌木和草花2500余平方米;
10.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30万元,完成麟绛街道宋庄村森林乡村建设。
(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1.按照省林管局的安排,依据《山西省永久生态林实施条例》,与屯留区国有林场签订了17.2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0.5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责任书、管护合同、禁伐协议,对全区公益林分季度进行了管护验收工作;
2.完善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考核工作,年初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全面完成了区政府与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为全区的森林资源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3.根据长治市委办公室、市
4.根据西北设计院下发的疑似变化图斑数据,按照省林草局安排,严格按照《森林督查技术方案》要求,对2021下发的196个、2013-2017年的27个和省规划院下发的104个疑似图斑进行了内业核查、外业调查和数据上报成果;
5.根据山西省卫片执法防灾减灾下发的月度图斑,共完成131个疑似图斑的内业外业核查,做到了及时准确上报;
6.完成了2021年“一张图”年度更新、公益林优化整合、“三调”对接工作的初步融合;
7.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委(晋自然资发[2019]25)号文件要求,配合六部委完成了30余件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涉及各类保护地的内业外业核查工作;
8.按照国家、省林草局有关要求,运用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对2013-2017、2018、2019、2020、2021年度以来的违法违规图斑的自查情况进行数据填报入库;
9.配合区审批局完成50余件采伐核查工作,及时掌握采伐情况,很好地维护了全区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使全区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严格执行“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区林业局全年共审批外勘监督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林木采伐设2280.4立方米。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两个清单认领和维护信息录入,监管事项14项,认领14项,监管业务数据报送数121条,入库数121条,监管业务数据入库率达到100%;
10.通过政府采购,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屯留支公司签订政策性生态公益林保险合同,保单面积41.1533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35.7303万亩,用材林面积5.423万亩;
11.完成巩固完善2014年第一期、2017年第二期核桃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旅游线(余吾丁字口至屯绛水库)、208国道通道(西史村十字口至常金村)、常苗线(张贤村至丰宜村)、城际路等管护督促工作;
12.由于气候原因核桃、连翘等经济林受到了倒春寒的影响,下乡调查受冻害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管护,让损失降到最低;
13.对绛河省级湿地公园内所有成材树木进行挂牌保护。按照《长治市屯留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纪要(2021年6月28日)》有关要求,对我区绛河省级湿地公园内已经成材的各类林木全部按地域编号建档、挂牌保护,共挂牌2079个。
(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一办法”的规定,在重点林区乡镇张贴《禁捕禁猎公告》、宣传标语,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引导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收缴各类电猫、铁夹狩猎工具20余套,拯救苍鹭、白鹭、鹰各1只,放生狍子3只。
(四)森林防火工作
春防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全年实现了“零火情”的好成绩。
1.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政府、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多次召开区委、区政府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措施。另外安排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深入所包联乡镇(区),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出现了好局面。
重要节假日、高火险天气和“清明节”、“五一”、“十月初一”期间,乡镇主要领导都必须蹲乡镇(区)值守;区级森防指组成成员、林区乡镇、林业系统深入一线开展防火督查,驻村入户进行检查指导;巡护、瞭望、哨卡等一线防火人员全天候坚守岗位,认真履职;
2.开展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印制《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封山禁火令》、《山西省政
对林区电力线路隐患进行了排查,林区所有施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签订防火责任书;乡村两级、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员对辖区电猫捕猎违法行为进行排查,重点打击处罚;秸秆杂草清理到位。
全区实行区直单位包村防火责任制,抽调100多个区直单位1000余名机关干部职工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专项行动。
全区共有瞭望哨56座、68个固定和临时入山检查站,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实现了人工瞭望全覆盖;28个卡口推广扫“防火码”入山登记;国有林场招聘有59个生态公益林管护员,全天候在林区巡逻护林,对468名“六类”重点人群进行登记造册,责成专人监管。
3.区森林消防专业队66人,全部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靠前驻防在老爷山、八泉、河西、西流寨等重点林区,负责驻地巡逻巡护和处置突发火情。张店、吾元、上莲、西流寨四支10人的半专业队伍,摩托化带械巡逻,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涉林案件查处工作
全年共出动警车100余车次,240余人次,办结涉林行政案件18起,移送刑事案件5起。案件查处率为100%,办结率为100%。在刑事案件中3起为开垦林地,1起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已移送市森林公安分局办理;1起为非法狩猎,已移送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办理;行政案件中,共处罚行政违法人17人,法人1名,罚款累计87445元,责令补种树木共126株,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林地面积共2.2129公顷,合33.19亩;
认真开展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了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工作。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条文,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执法。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完成了春季、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悬挂松墨天牛诱捕器10套,美国白蛾诱捕器10套,对全区23.6万亩松林进行全面监测,监测率达到100%。做到了早发现、早上报、早防治。
按省市工作安排,森林病虫害监测员出动100余人次,利用诱捕器和人工观察等手段,协助行政审批局深入苗圃种植地,通过现场检疫,共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5份;运用植保无人机和人工喷雾等形式,喷洒多菌灵、百菌清、吡虫啉、毒死蜱、阿维菌素、敌敌畏等农药,出动人工200余人次,对国有林场老爷山管护站范围内侧柏叶枯病和城际路绿化带树木花草病虫害进行了防治。
(七)党建工作
1.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局党组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开好支部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
2.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首先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统筹协调,并对基层支部进行督促指导。其次是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党史学习教育计划,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关键要求进行细化量化,使党史学习教育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每周二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进行专题研讨11次,讲专题党课5次,组织党员接受红色教育2次,制作宣传版面4块,宣传标语6条,党史知识诗歌朗诵1次,理论知识考试1次,学习参观1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6次。
3.加强理论学习。一是家区委、区政府开放简史》、习近平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视察福建、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章党规、林业专业知识等。同时还狠抓网上学”、“微信平台随时学”等五种学习形式进行学习,实现了无盲区全覆盖。即:“线上线下结合学”,“线上”就是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微信平台随时学”就是在支部微信群里开设了党史知识接力、党史故事分享、我为群众办实事表扬专栏,共办党史知识18期,党史故事7个。
4.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以“党内关怀办法,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扬‘三牛’精神,砥砺奋进开新局”、“学党史、办实事”等为主题的党日活动11次,通过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5.规范发展管理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管理工作,支部确定的1名积极分子按规定参加培训和其适宜参加的党课学习和传统教育等,并有两人提交了入党申请书,42名党员已全部纳入织的有效管理,并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八)其他工作
1.做好了我局所包联的张店镇南沟村的乡村振兴工作;
2.进行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上报、防护等各项工作;
3.认真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及“六乱”治理行动,为创建全域文明城市做贡献;积极开展了包街共建志愿服务工作;
4.将310盒纸林权质档案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了电子林权档案信息;
5.完成了妇联、统计、普法、统战、人大、政协、信访、纪检、政法、工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节能、党风廉政建设、卫生城市创建所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慈善一日捐、博爱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水灾捐款等民政工作;
6.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组建区林业发展中心,完成了人员转隶、新单位组建、资产清查、法人变更和挂牌等工作。第二部分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1年度收入总计 2627.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39.66万元,减少55.22 %。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路绿化资金。支出总计4299.8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0.9万元,增减少8.53 %。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路绿化资金。
(一)收入总计2627.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67.2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426.33万元,减少57.82%。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路绿化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6.其他收入259.7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XX单位取得的XX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259.7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屯留县恒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市申请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 2545.13万元,主要为我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荒山绿化和旅游路绿化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4299.83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1.8 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派出所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8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森林派出所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52万元,增加2.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提高。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78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4.节能环保(类)支出247.31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8.55万元,增加127.39%。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化林修复工程。
5.城乡社区(类)支出251.3万元,主要用于五道五治尾款结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0.85万元,增加150.17%。主要原因是五道五治绿化资金增加。
6.农林水(类)支出3221.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防火建设、荒山绿化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87.34万元,增加9.79%。主要原因是增加防火经费及荒山绿化资金。
7.抗疫特别国债(类)支出504.6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公路绿化。与上年相比减少989.8万元,减少66.23%。主要原因是结算剩余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
8.结余分配 0万元。
9.年末结转和结余 872.31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绿化等项目按4:3:3比例付款,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规定比例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2627.02 万元,其中:拨款收入 2367.25万元,占90.11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259.76万元,占 9.8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 4299.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91万元,占11.35%;项目支出 3811.92万元,占 88.65%;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2367.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减少3246.34 万元,减少57.83%。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路率和五道五治绿化资金。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 4292.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减少407.95 万元,减少8.68%。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路绿化资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 4292.7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3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07.95 万元,减少8.68 %。主要原因是减少旅游路绿化资金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68.53万元,支出决算为 429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2.7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上年项目本年继续开展,使用上年资金。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32万元,支出决算为5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一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结余。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1、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现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2、退耕还林还草(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六)农林水支出(类)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82.52万元,支出决算为90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退休职业年金虚转实等项目。
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培育(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69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按4:3:3比例付款,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447.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5、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9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追加森林消防等项目。
6、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3.03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属本年追加。
7、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
基础设施建设(款) 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使用上年结转的旅游公路绿化资金。
六、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0.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65.7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88.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2.85 万元,增长18.18 %。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0.53 万元,支出决算为3788.1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0.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80.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无此项经费;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此项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8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此项经费;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此项经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18 万元,完成预算的209%,比上年决算增加1.33 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及维修费。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此项经费。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员次数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员次数减少。2021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0 人次。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万元,主要原因无;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2021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本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2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102.2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政府组织农民工核桃培训;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次项目无预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04.6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504.6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基础设施建设(款) 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使用上年结转的旅游公路绿化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13万元,比2020年增加1.8万元,增长13.5 %。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046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7.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493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7.72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防火指挥车和防火运兵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本部门年末自由土地面积5600平方米,房屋面积7848.22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本部门2021年度共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17.65 万元,项目绩效评价均分为96分,属于“优秀”。其中:
乡镇森林防火项目116万元,极大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森林火灾危害意识。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6.5分,属于“优秀”;森林消防专业队项目分别为380万,组建了一支60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我区森林防火提供了有力保障。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6.47分,属于“优秀”;
长治市屯留区国有林场项目450万元,解决了国有林场的发展较其他行业市场主体来说相对滞后,后劲严重不足,极大提高了林场职工工作积极性。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6.68分,属于“优秀”;城际路绿化管护项目80万元,增加了全区的绿地率及提升了全区人居生活环境,项目绩效评价总分为94.74分,属于“优秀”.
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人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绩效目标不够准确;事前绩效论证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增强绩效管理预算;强化事前绩效评估;增强项目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