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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4993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2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8-12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制定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蚕桑生产。
(二)负责蚕桑生产管理、协调和蚕桑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三)承担蚕桑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组织技术培训工作。
(四)强化督查指导,负责蚕桑优质生产管理。
(五)提供蚕桑市场信息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位于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羿神西街020号。为市编办核定的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1992年,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实有在册在编正式人员14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4人,退休人员10人,中共党员13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9人。
屯留区蚕桑开发中心内设4个站(室),分别为办公室、生产技术站、蚕种管理站、蚕用物资服务部。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位于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羿神西街020号。为市委编办核定的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成立于1992年,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22人,实有在册在编正式人员17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7人,退休人员7人,中共党员13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9人。
屯留区蚕桑开发中心内设4个站(室),分别为办公室、生产技术站、蚕种管理站、蚕用物资服务部。
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桑产业转型发展紧紧依托和扶持长治市桑之源农业开有限公司,大力发展高蛋白饲料桑产业,积极推进“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农户”的新型饲料桑产业化种植模式,逐步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走上了绿色农业发展之路。截止目前,高蛋白饲料桑桑园面积有500亩,其中300亩为新建桑园,桑品种主要有桂优62、桂优特优2号。全年养蚕80张,春蚕30张,秋蚕50张,产茧3.6吨,收入20.25万元;高蛋白饲料桑产量为0.02万吨,产值10万元;桑叶茶(桑叶绿茶、桑叶红茶、乌龙茶、霜桑叶茶、黑茶)产量为0.0015万吨,产值90万元;桑芽菜产量为0.0025万吨,产值100万元;用蛋白桑饲养生态猪,年出栏300余头。
蚕桑中心结合长治市屯留区“三帮三送三促进”活动安排,多次组织技术骨干力量深入长治市桑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高蛋白饲料桑建设基地,从产业布局、桑树栽培、桑园规划、桑树种植、修剪、肥水、防病虫害、养蚕、防治蚕病、消毒等方面进行了技术指导和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共组织培训6场(次),受训和听信息人员180人(次),发放蚕业信息和技术资料100份,为长治市桑之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田间管理、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指导。
第二部分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73.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3.36万元,增长8.36 %。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支出总计181.7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各增加21.87万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
(一)收入总计173.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3.2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3.36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8.51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的办公经费。
(二)支出总计181.72万元。包括:上年结转的办公经费8.51万元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1.44 %。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转经费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保。与上年相比减少0.63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养老等。与上年相比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
4.农林水支出(类)129.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与上年相比减少5.44万元,减少4.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51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取消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7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3.2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本年支出合计 18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5万元,占83.34%;项目支出30.27万元,占16.6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拨款收入总决算173.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13.36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81.7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9.46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办公经费8.51万元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8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6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办公经费8.51万元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创城维修单位大院及厕所改造支出24.80万元。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的项目结转资金本年度支出。其中: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4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经费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9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7%。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虚转实,支出决算没有此项目。
(四)农林水支出(类)
1.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28.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
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6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无。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无。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4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6.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万元。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 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2021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4.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24.8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大院维修及厕所改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资本经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万元,比2020年增加3.98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差旅费支出加大。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年末自有土地面积0平方米,房屋面积12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长治市屯留区蚕桑开发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本部门2021年度开展1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4.8万元。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0分,属于“良好”。
存在问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知识掌握不够;项目目标设置不够科学;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整;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知识业务学习;强化项目事前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