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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498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1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决算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8-11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屯绛水库实行依法管理。
2、负责屯绛水库的防汛安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屯绛水库防汛预案》,做好防洪防汛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组织屯绛水库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水库安全运行、供用水调度及大坝安全检测管理和库区范围内的水情测报、水质监测等工作。
4、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屯绛水库及灌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编制、审查、上报等工作。
5、组织开展水库库区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和预防监督工作。
6、负责屯绛水库相关工程的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国家和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
7、对水库、灌区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编制水库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及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屯绛水库的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并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水库灌区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毁坏大坝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以及灌区工程实施等行为。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灌溉股、资产股、法制股、防汛综治办公室、水库股。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熟悉和掌握防汛度汛应急预案,强化各项制度职责重要性,全面做好单位人员业务水平提升工作。
2.扎实做好巡查工作,对屯绛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及工农业供水情况进行安全监管,除了正常巡查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巡查力度。
3. 及时排除设备故障问题。定期对机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时处理机组故障。
第二部分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总计72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9.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总计7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处总计增加99.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72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5.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28.5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单位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30.2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725.6万元。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7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18.6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69万元,增长134.3%。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自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列入预算导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2.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07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自费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列入预算导致支出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屯绛水库维修维护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69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7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万元,占42.75%;项目支出415.4万元,占57.2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2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入总计增加99.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72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9.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72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项目资金未纳入本年预算造成。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5.1万元,支出决算为6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项目资金未纳入本年预算造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年初预算为9.12万元,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追加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追加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追加预算安排。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7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项目资金未纳入本年预算造成。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万元,比2020年增加3.74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在职自费人员列入预算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土地房屋情况:本部门年末自有房屋面积5139.94平方米,土地面积2824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长治市屯留区屯绛水库灌溉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试点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制定了绩效管理办法。本部门2021年度共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66.58万元。绩效评价后有5个项目属于“优秀”、1个项目属于“良好”。其中:1、供水运行项目支出4万元,确保了屯绛水库日常办公运行工作正常开展,评价结果为“优秀”;2、屯绛水库维修维护项目支出191万元,提升了屯绛水库安全运行综合能力,评价结果为“优秀”;3、屯绛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尾款)支出60万元,提升了屯绛灌区综合管理水平,评价结果为“优秀”;4、屯绛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编制项目支出36.58万元,进一步明确了屯绛水库工程管理范围,提升了屯绛水库综合管理能力,评价结果为“优秀”;5、屯绛水库至余吾热电厂供水管线抢修项目支出10万元,工业供水能力得到了提升,评价结果为“优秀”;6、零星维修项目支出65万元,提升了屯绛水库综合服务能力,评价结果为“良好”。
存在问题: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强,项目前期可行性论证不够,指标不够科学。
整改措施: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强化项目事前绩效管理,不断提高项目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在今后的的绩效评价工作中要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