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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91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2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7-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5〕1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对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长治市屯留区商务发展中心、长治市屯留区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被检查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重点关注相关单位2024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预算管理、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情况,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完整,以及预算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752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