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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372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5-1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在全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5-16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全民综合素质,根据市“技能长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技能长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长人社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培训
(一)订单式培训
面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培训需求的零工市场求职人员等各类就业重点群体,根据就业意愿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拟开设家政服务员、美容师、美发师、养老护理员、园艺工、休闲农业服务员、挖掘机、焊工、电工、网约配送员、电子商务师等培训工种。
(二)企业职工培训
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新能源技术、煤炭、装备制造等新型工业化企业,围绕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生产经营需要,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等各类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以及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加大对快递外卖、代驾货运等新就业形态需要、乡村振兴、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数字素养提升等行业所属重点群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二、报名事项
1、订单式培训: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到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报名。
2、企业职工培训: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需提供营业执照到区人社局二楼培训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