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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0867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2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 主题词:监督检查 |
| 标题: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1-29 |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对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长治市屯留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长治市屯留区瑞丰粮储有限公司3个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2022年度政府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
检查中发现3个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主要包括: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资产核算不及时、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方面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对3个单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