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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7373
发文字号屯政办发〔2025〕31号 发文时间2025-10-27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0-27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

按照省、市要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收征缴工作自2025年10月17日起全面展开,为做好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其他特殊政策情况咨询区医保中心。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到区医保中心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地发生变更的,应在缴费确认完成前及时到区医保中心进行变更。

新生儿出生当年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出生当年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出生次年按规定缴费,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不设待遇等待期。

在继续执行新生儿参保政策的基础上,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在我区医保中心及时办理参保登记的,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市县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二、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2025年底前参保缴费的,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相关待遇,2026年1月1日—2月25日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

三、缴费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2025年预收202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不同人员财政补助、医疗救助资助及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2025年各级财政

人均补助标准

2026年个人缴费标准400

医疗救助资助

个人缴纳

普通人员

700

0

400

稳定脱贫人员

700

0

400

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

400

0

低保人员

320

80

返贫致贫人员

360

40

脱贫不稳定人员

280

120

边缘易致贫人员

280

120

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280

120

人员类别

2025年各级财政

人均补助标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

个人缴纳

12级重度残疾人

700

320

80

人员类别

2025年各级财政

人均补助标准

市县财政资助

个人缴纳

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

700

400

0

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省监管局关于支持和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14号)文件精神,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5〕80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6〕24号)精神,并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战略合作协议,深入推进城乡居民补充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支持参保群众及有条件的村(社区)为居民投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晋康保”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晋康保”分为基础版88元、尊享版128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可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收缴同步生效,以增强人民群众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特殊缴费

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 100% 。继 续做好分类资助参保,高度重视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加强信 息共享,会同农业农村、民政、税务等部门以及驻村帮扶队伍,加大政策宣传和 动员参保力度,落实动态参保要求。以相关部门提供的人员 信息为基础,全面掌握异地参保、参加职工医保、参军、服刑、死亡、迁出等情况,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并及时通报农业农村和民政部门。对不属于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参照低保对象标准资助,资助资金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付。

农业农村、民政、残疾、卫体、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核实本部门管理对象中资助参保对象信息,并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比对信息,以防漏报漏保或重复资助参保。各部门及时将资 助情况通知到被资助人,被资助人一旦办理正常缴费,将无法办理特殊缴费。

五、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中心)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把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强化村、社区按照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建立好台账,明确目标任务,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持续、 稳步、顺利开展,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 二)加强联动,合力推进。税务、医保部门要积极沟通对接、加强参保缴费业务衔接协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参保 缴费顺畅。税务部门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居民医保现金缴费处,方便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和银行卡缴费的群众缴费。农业农村、民政、残疾、卫体、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积极落实本部门管理对象的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做好本部门管理对象参保动员工作。民政负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 养儿童);农业农村负责:稳定脱贫人员、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区残疾人联合会:1 、2 级重度残疾人;卫体负责: 重度精神病人及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教育负责:在校高、 中、小、幼儿学生;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军人及优抚对 象。重点做好特殊人群的参保动员,确保特殊人群 100%参保。各乡镇(街道、中心)、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财政资 助特殊人群的信息比对核实和缴费工作。公安部门要配合各乡镇(街道、中心)做好户籍信息对比工作。 财政、区医保、残疾等相关部门要将资助参保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城乡居民个人缴费 资金、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其它资金及时足额缴入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开展预收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