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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3719
发文字号屯政办发〔2024〕15号 发文时间2024-06-08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殡葬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国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6-08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国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屯留区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屯留区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12月,我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地区,为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全区殡葬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3〕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补齐短板漏洞,切实提升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殡葬执法监管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等现实难题,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规范殡葬活动行为,维护殡葬服务秩序,为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一体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统筹各类监管资源,实现殡葬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坚持协同管理、强化联动。聚焦殡葬领域具体监管事项,逐项厘清责任链条,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殡葬领域存在的违建墓地、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散埋乱葬、违规收费等突出问题,加快完善跨部门监管制度,补齐监管短板,确保监管到位。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区情实际,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着力形成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凸显特色的精准高效综合监管模式。

(三)工作目标。聚焦惠民殡葬政策落实、丧葬陋俗整治,

全面建立以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为依据、制度机制为保障、联合抽查为主要手段、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2024年底,通过对全区殡葬领域进行综合监管,创造一批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殡葬治理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殡葬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按照殡葬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使殡葬服务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有效。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管

监管内容:对殡葬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用气安全、食品安全、外包外租经营安全、房屋建筑安全,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管,对殡葬机构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依法依规作出整改和行政处理决定。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二)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公墓、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等)的监管

监管内容:对已建成运营或正在建设的殡葬设施(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等)规划立项、土地使用、经营许可等情况进行监管,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三)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行为的监管

监管内容:火化区居民死亡后,应对遗体实行火化,对非法土葬占用土地和破坏山林植被,造成环境污染的进行严格监管,依法处理。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城市人口的文明示范,带动农村、偏远山区群众乃至全社会自觉参与遗体火葬。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中心)

(四)未经批准建设运营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管

监管内容:对未经批准建设运营农村公益性墓地从事营利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五)在实行火葬的地区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以及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监管

监管内容:严格查处在火葬区域制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行为。严格查处制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六)城市“三沿六区”(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水库堤坝区)范围内散埋乱葬以及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散埋乱葬的监管

监管内容:对区域内散埋乱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开展重点治理工作,达到清存量、止增量的效果。通过平坟头、改卧碑、迁公墓、生态葬等方式,使“三沿六区”范围内散埋乱葬得到有效改善。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屯留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七)殡葬服务收费的监管

监管内容:对殡葬机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发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心)

(八)非法接送运输遗体行为的监管

监管内容:对未经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批准,个人私自购买运尸车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进行监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区卫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九)规范殡葬礼仪服务管理

监管内容: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不规范服务、宗教人士非法提供丧葬服务、非法殡葬中介服务、在丧事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借殡葬服务骗财敛财等行为进行监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屯留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十)对占用城市道路、街面、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焚烧纸品等行为的监管

监管内容:主城区居民办理丧事悼念活动,要在殡仪馆等殡仪服务单位进行,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焚烧纸品等。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中心)

三、工作步骤

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共分为启动准备、试点探索、总结推广三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2024年5月底前)

制定《关于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明确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责任分工,做好试点相关准备工作。

(二)试点探索(2024年6月-2024年9月)

1.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工作机制、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问题线索办理机制及数据互通共享机制等。

2.搭建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等信息共享平台,联接主要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3.过程探索。对死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村(社区)第一时间联系逝者家属,按照殡葬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指导节俭礼葬、规范安葬。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

4.综合执法。根据综合监管任务清单,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问题发现、分办、转办和查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通过综合监管执法,提升殡葬服务机构的水平,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三)总结提炼(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

结合我区实际充分发挥特点和优势,围绕试点任务重点探索创新,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在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上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同时,认真总结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创新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试点样板,让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落地生根、扎实见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强化统筹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推进突出问题的解决,全面推进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积极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生态安葬的殡葬理念,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在保障民生、减轻群众负担、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殡葬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把殡葬监管工作融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星级社区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之中,严格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逐级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明晰的殡葬管理考核监督体系。完善奖惩制度,强化殡葬改革工作监督问责,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殡葬领域问题突出以及对党员干部丧葬行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适当奖励,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图文解读:关于长治市屯留区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全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