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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26721 | |
发文字号:屯政办发〔2024〕19号 | 发文时间:2024-06-03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医疗保障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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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6-03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屯留区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治市屯留区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加快建成省、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实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进一步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式,强化能力建设,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就医和医保需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医保经办服务。
(二)坚持便捷高效,推动服务创新与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经办服务扁平化、高效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统一规范,强化管理服务规则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四)坚持上下联动,紧跟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经办服务的各项安排部署,持续动态调整完善经办服务下沉各项政策措施。
(五)坚持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当地人口分布、产业发展、经办力量、财政支撑能力等方面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化优化经办服务的政策措施。
三、工作目标
全面建设以区医保经办机构为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定点医药机构、厂矿、学校医保便民服务站为网点的服务网络,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2024年在我区全面实现规范统一、上下联动、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省、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医疗保障经办体系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建成五级医疗保障经办体系的关键在于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医保经办队伍。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为:
1.乡镇(街道)经办队伍。各乡镇(街道)配备1名医疗保障工作分管领导,1名负责医保经办管理人员。
2.行政村(社区)经办队伍。各行政村原则上配备1名、各社区配备3名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全区209个行政村、6个社区共需配备医保经办服务人员227名。
3.两级经办队伍人员确定。乡镇(街道)配备的医疗保障工作分管领导和医保经办管理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在现有工作人员中确定。行政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由各乡镇在村公共卫生管理人员、“两委”成员、网格员中选择确定。原则上优先考虑村医,要求经办人员要政治坚定、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操作手机APP和电脑的基本技能。
(二)赋权下放经办服务事项。根据《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衔接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赋权乡镇工作的通知》(长屯审改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将12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赋权下放乡镇(街道),3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赋权下放村(社区)(详见附件《长治市屯留区医保政务服务事项赋权下放清单》,并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15分钟服务圈”建设要求和“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对赋权下放清单持续进行动态完善。
(三)发挥基层经办队伍作用。在建立完善基层经办队伍和经办事项赋权下放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基层医保经办激励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考核,切实发挥基层经办队伍作用。
1.建立激励机制。对行政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发放工作补助。工作补助发放标准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对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发放工作补助,初步测算每年共需经费27.24万元。经费由区财政列入医保部门年度预算解决。补助发放金额与考核结果挂钩,按年度发放。
2.明确工作职责。由医保部门结合赋权下放事项,制定职责清单,明确乡镇(街道)医保分管领导和经办管理人员的组织领导、考核管理以及医疗救助、参保登记变更等下沉事项经办职责,明确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承办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相关经办服务职责。
3.加强培训考核。医保部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经办队伍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对新进的医保经办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由区医保局制定考核办法,乡镇(社区)组织对村(社区)经办服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工作补助。
(四)推动经办服务落实落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医保经办队伍依托“山西医保”和"长治医保”微信公众号,打造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实现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查询、异地就医备案、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受理、待遇享受、定点申请等医保经办服务全程不出乡村(社区),一站办结。推动医保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业务“码上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推广上门服务,提高医保服务适老化程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动经办服务下沉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人员,切实为群众解决就医购药、办理医保业务不方便、不快捷的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长治市屯留区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经办服务下沉各项工作抓实落细。
(三)明确责任分工。医保、财政、卫体、民政、乡村振兴、税务、教育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协作,注重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区医保局负责五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积极争取市级医保部门指导和支持;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区卫体局负责配合医保部门整合资源,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进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区民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做好本辖区内农村低收入群体认定、信息共享和参保动员工作;区税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医保费;区教育局负责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进学校,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四)强化考核管理。区政府将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列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经办服务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考核管理,及时兑现补助,确保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各项下沉经办服务事项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