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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8489
发文字号屯政办发〔2024〕7号 发文时间2024-04-01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4-01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根据《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省级防灾减灾专项经费的通知》(长财建一[2024]11号)文件下达我区救灾资金20万元,具体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动用防汛防台风队伍抗洪抢险,转移危险地区人员,购买、租赁应急救灾装备物资,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用油、用电、交通、通讯等应急保障,抢修公共设施,开展次生灾害除患和应急整治等(不含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

根据我区受灾情况,现将救灾资金下拨给各乡镇、中心、街道,请认真按照《中央救灾资金使用规定》要求,合理使用并将相关档案材料存档备查5年以上。各乡镇、中心、街道要积极会同、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将绩效目标表报区财政局备案。

附件: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zip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