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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5180
发文字号屯政办发〔2023〕48号 发文时间2023-12-27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救灾资金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12-27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2023年,我区遭受大范围的洪涝、雪灾等自然灾害,给我区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损失。灾情发生后,我区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同时省市财政下拨我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8万元,用于对各乡镇、中心、街道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给予补助。

根据我区受灾情况,现将救灾资金下拨给各乡镇、中心、街道,请认真按照《中央救灾资金使用规定》要求,合理使用并将相关档案材料存档备查5年以上。各乡镇、中心、街道要积极会同、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请于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区财政局备案。

附件:38冬春救助分配表.xls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