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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8005
发文字号屯政办〔2023〕2号 发文时间2023-01-17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救灾资金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1-17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2022年,我区遭受大范围的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给我区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损失。灾情发生后,我区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同时省市财政下拨我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万元,用于对各乡镇、中心、街道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给予补助。

根据我区受灾情况,现将救灾资金下拨给各乡镇、中心、街道,请认真按照《中央救灾资金使用规定》要求,合理使用并将相关档案材料存档备查5年以上。各乡镇、中心、街道要积极会同、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请于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区应急局和财政局备案。

附件:1.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xls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