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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58005 | |
| 发文字号:屯政办〔2023〕2号 | 发文时间:2023-01-17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救灾资金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1-17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
2022年,我区遭受大范围的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给我区农业生产及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损失。灾情发生后,我区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同时省市财政下拨我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万元,用于对各乡镇、中心、街道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给予补助。
根据我区受灾情况,现将救灾资金下拨给各乡镇、中心、街道,请认真按照《中央救灾资金使用规定》要求,合理使用并将相关档案材料存档备查5年以上。各乡镇、中心、街道要积极会同、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应急等部门,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请于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区应急局和财政局备案。
附件:1.
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xls
2.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