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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9814 | |
发文字号:屯政办发〔2023〕20号 | 发文时间:2023-07-0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权责清单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7-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晋发(2021]44号)、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晋发[2022]13号)等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晋政发〔2022〕22号)和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街道)承接区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梳理编制了《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159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3年版).xls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