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许可
|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43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环境影响评价 |
| 标题:2022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5个自然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7525733 传真:0355-7525588 电子邮箱:tlhpsp@163.com
通讯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西大街9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屯留城区污水综合治理管网工程 |
长治市屯留区,南起北宋村,北至渔泽镇 |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长治市屯留区,南起北宋村,北至渔泽镇,拟建污水综合治理管网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城区污水处理厂至屯留煤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两座,输水管网一趟,管径为dn560,长度为14km,涉及转输能力20000m³/d。总投资3206.92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建筑施工扬尘达到“6个100%”。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并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专用临时处置、堆放点,严禁超施工界堆放、暂存,且不宜设置在迎风坡和风口。在施工场地四周建设围墙,围隔在施工期可作防污、挡尘、隔声作用,对暂存场进行洒水抑尘。采用封闭的运输车或经过改造的可以封闭的运输车进行运输。根据工程量情况,分段、分点安排施工进度要求,并对开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及填埋恢复等合理安排,避免出现管道沟渠土方、地基裸土等长时间堆积的现象。可收集利用施工废水在路面和施工区洒水,干旱、多风季节可增加洒水次数频率,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以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施工前应当公布施工路段、场地情况,避免因产生相关纠纷或事件而导致不必要的污染影响。运输车辆不能超载过量,易抛洒、产尘车辆适当加湿,在施工区内和经过敏感路段时对运输、装卸等车辆进行限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夜间不安排运输任务。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使用优质燃油,并加强设备及车辆养护,以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场地冲洗产生的废水通过集水渠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回用于施工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物料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生活设施,排入化粪池,最终进入市政污水管网。3、固废防治措施:施工中的建筑垃圾主要是碎砖块、灰浆、废材料等,应由各施工队妥善处理,由屯留区环卫局统一规划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送到指定垃圾场处理。4、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噪声、建立临时声障、建立施工围挡、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养护,在沿线敏感区段要禁止鸣笛,限速行驶。一般情况应禁止夜间运输量、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高噪声、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或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加强施工期管理,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5、生态防治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废建材、垃圾等不得随意堆放,应及时清运。对施工人员应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雨季,防止因雨水造成泥沙流失。施工期结束后,施工料场建构筑物移除,临时占地地面平整,开展地表平整地面以及耕地恢复工作。施工便道移除,清理遗留废弃物,平整土地,生态恢复由景观工程施工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