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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5-1752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12-01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宣传、工作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技术运维制度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8-12-01 |
第一条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第二条 政府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三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定期备份制度。政府网站负责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特别重要的文件和数据要进行异地备份。
第五条 口令管理制度。网站负责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 机房管理制度。网站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七条 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网站管理员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八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账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 应急响应制度。政府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人员管理制度。政府网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