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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1-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尊敬的陈云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发挥政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和“协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与事中事后监管”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近年来,屯留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为契机,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抓手,按照“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一是成立了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直45个单位和各乡镇、综合管理中心、麟绛街道、经开区的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研究相关改革政策,协调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重点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在全区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二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屯留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工作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区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了《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营商环境“五有套餐”配套办法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方案》《屯留区常态化融资需求收集推送机制》等具体措施,为全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制定了《屯留区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屯留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试行)》《经开区关于完善辖区内已建项目相关手续的实施办法(试行)》《经开区关于新建项目“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屯留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全链条集成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工作机制,助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提速。三是制定了《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有序衔接,加强“审管分离”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截至目前,系统中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率均为100%,监管行为数据录入总数38973条,监管动态共发布了139条。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的提案”的提案,我们将做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一是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定期对各项任务清单的落实进展进行通报,全力推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两员合一”制度的实施办法》《屯留区行政审批事项审管联动一体化服务细则(试行)》《屯留区“四互四双”审管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审管链接,对审批事项实行全流程监督,有效防范损害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监管,认真梳理跨部门综合重点事项监管清单,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设工程质量等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试点,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厘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

感谢您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