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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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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莲开发区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03557675033
邮政编码: 046000
办公地址: 屯留县余吾镇上莲村
电子邮箱: slkfq001@126.com
二、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领导班子 : 党委书记、主任:杨 青
副书记、纪检书记:张海翔
副主任:申灵斌、宋艳艳
四、内设机构
机构:1、办公室;2、党建办公室;3、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计生、精神文明、法律服务);4、农村综合服务办公室;5、农经站;6、统计站;7、企业服务办公室;8、综治办;9、妇联;10、团委;11、纪检委。
负责人:1、张海翔;2、关政;3、赵晋瑞;4、申健;5、王磊;6、关政;7、申灵斌;8、宋艳艳;9、赵慧娟;10、申健;11、张海翔。
联系电话:(固话)03557675033
机构职责:
1、办公室
(1)负责安排会务工作和区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以及车辆后勤、内务管理、接待等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文电、文稿起草、审核、报批,打印、呈阅、督办等具体事务;
(3)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汇报来信来访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4)负责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台账整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工作;
(5)负责组织区机关干部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6)负责区机关水电暖维护、美化、基建、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
2、党建办公室
(1)负责区党委文印、台账管理、保密工作;
(2)负责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工作;
(3)负责制定区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全区党建工作;
(4)负责组织、人事等工作;
(5)负责文电、文稿起草、审核、报批,打印、呈阅、督办等具体事务;
(6)负责处理党员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汇报来信来访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3、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计生、精神文明、法律服务)
(1)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各项任务,管理好本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具体组织和做好乡镇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关爱女孩行动”和“好娃娃”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3)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账填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
(4)组织开展为育龄群众提供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殖健康指导为主的优质服务;
(5)负责受理、审核确认和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负责对申请再生育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对象进行初审,并上报审批机关;
(6)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登记、初审、调查确认、奖励金测算、信息录入、续奖对象年审、奖扶人员名单及所需奖励金汇总上报等工作,并通知奖扶对象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金;
(7)依照委托书明确的委托事项,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对党员干部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外生育子女问题,提出党纪政纪处理建议;
(8)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上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9)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10)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办公场所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
(11)按照有关政策和程序及时为育龄群众免费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证明;
(12)负责村级人口计生专干的选配、培训和考核,指导、督促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开展。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14)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16)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17)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18)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0)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抓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精神文明意识;
(21)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4、农村综合服务办公室
(1)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全区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文件;
(3)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相关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计划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提请镇党委会研究批准;
(4)组织各村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5)对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对村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6)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7)建立新农村建设日常运行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编发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新农村建设的信息。
(8)及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
(9)配合农业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10)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负责全镇农技推广、信息服务、病虫害监测、农产品监管、产地环境监管、农情动态监测工作;
(12)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
(13)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监管工作;
(14)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5、农经站
(1)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做好农村经济政策调查研究,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5)负责抓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土地资源。研究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营权流转的政策建议;
(6)搞好农村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每年农经统计的基本工作是: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以及年度报;
(7)抓好全区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6、统计站
(1)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镇的统计调查计划,收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2)对本辖区内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3)管理本区的统计调查表;
(4)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7、企业服务办公室
(1)组织制定和实施开发区的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计划;
(2)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的推介、项目联络洽谈、跟踪服务;
(3)促进在建项目早日投产,已经有项目增资扩产;
(4)负责和实施开发区内企业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检查、落实各项责任制和各项措施;
(5)负责开发区企业统计、经济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和预测等工作。
8、综治办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负责驻镇企事业单位维稳、防邪、信访、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3)组织开展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措施;
(4)协调检查本辖区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帮助村委会、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组织和监督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9、妇联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镇妇女工作的政策、任务、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动员和组织全镇妇女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引导妇女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推动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4)深入妇女群众,了解妇女的愿望和要求,为妇女群众谋利益;
(5)教育妇女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和邻里关系,建立民主和睦的“美好家庭”,促进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
(6)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在妇女中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
10、团委:负责全区团委工。
11、纪检委:负责全区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