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乡镇(街道、中心)信息公开>张店镇人民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
时间: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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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0355-7679003
邮政编码:046100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张店镇张店村
电子邮箱:359500641@qq.com
二、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村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村级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区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本辖区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领导班子
申云鹏(党委书记)
冯 硕(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卫华(人大主席)
王树宏(党委副书记)
郭 敏(纪检书记)
毕 剑(副镇长)
贾 嘉(副镇长)
赵晓东(副镇长)
四、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李敏
主要职责:
1、组织、安排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认真作好记录;
2、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通知,并了解贯彻执行情况,向党委及上级党组织汇报,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3、负责草拟党委的决议、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及其他有关文件;
4、负责各种文件的起草、装订及传递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做好文件的回收、清退、销毁工作;做好文秘档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
5、根据党委、政府对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和各种应急事务的处理。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赵晓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物价、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强化财税征管,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对象和税额,组织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3、负责资金的收支和拨付工作,临督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反映资金收支情况和做好月、季、年终的编报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5、负责本镇总体规划,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
6、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李晋
主要职责:
1、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负责低保申请及审核,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3、做好优抚安置、民族宗教、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秦拴学
主要职责:
1、协助镇政府制定农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指导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农业基地建设、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和创建工作,承办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3、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建设,指导无公害、有机食品建设和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4、农业技术培训,农业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发布;
5、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和认真贯彻执行省农机管理条例;
6、制订本镇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镇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7、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经站
负责人:刘晓青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和指导农村集体财务、三资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3、负责做好农村经济政策调查研究。
劳动保障所
负责人:张荣芳
主要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督促并检查区域内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障法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2、负责区域内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包括劳动力资源、就业情况、失业登记,收集掌握劳动力供求信息、农民工流动就业情况、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有关数据资料;
3、动员组织区域内新成长劳动力和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
4、按规定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协助办理有关审核审批手续,建立再就业扶持政策工作台帐;
5、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指导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分配制度和劳动用工档案管理制度;
6、承担区域内农民工、城镇居民、企业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代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建帐、保费收缴、养老金发放等工作;
8、依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的规定,对区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用工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综合分析,按诚信等级分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畜牧兽医中心站
负责人:韩翠灵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动物检疫、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对动物疫情进行普查、调查、监测;
2、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3、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健全工作。
农科站
负责人:秦拴学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2、负责本区域粮食、蔬菜、果树、小杂粮等产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工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民间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推广活动;
3、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示范场、示范方、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
4、负责本区域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测服务,农业投入品使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
5、负责农资经营的监管,受理假劣农资的投诉。
财政所
负责人:郭红庆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2、根据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按照收入范围和支出标准,编制镇年度预算草案: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审编镇年度决算;
3、加强财政管理,合体调度各项资金,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4、负责办理镇预算指标的追加、核减和日常会计事务处理工作;
5、负责支农资金的考察、立项、投放、资金使用效益、信息反馈和到期周转金的回收工作;
6、负责对镇各单位、各部门预算外资金及财政专户的管理,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