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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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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一、适用范围
直系亲属投靠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夫妻投靠、父母子女互相投靠、收养子女投靠养父母。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夫妻投靠申报材料:
(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买卖、租赁合同;
(二)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四)结婚证。
第二、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申报材料:
(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买卖、租赁合同;
(二)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第三、从社会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儿童,应当随收养人迁入户口。可以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登记为父母子女关系。
申报材料:
(一)《收养登记证》;
(二)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十、申请接收
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居民办理投靠业务的,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居民办理投靠业务的,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麟绛派出所电话:0355—7522638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屯留区麟绛西大街麟绛派出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