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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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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持《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身份证和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
十、申请接收
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麟绛派出所电话:0355—7522638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屯留区麟绛西大街麟绛派出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