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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99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不动产 |
| 标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2-10 |
姚建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屯留区麟绛街道羿神东大街,土地使用证号:屯国用(2006)字第06240327号,房产证号:屯留县房权证麟绛镇(私)字第0000491号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姚建华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