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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949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14 |
发文机关: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不动产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8-14 |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 段* |
段* 王* |
房屋 |
屯留区麟绛镇东街村锦绣景园5幢1单元1101号 |
晋(2021)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权第0002549号 |
125.63 |
住宅 |
市场化商品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治市屯留区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5-7580868
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