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
| 索引号:000014349/2024-12946 | |
| 发文字号:2024003 | 发文时间:2024-03-0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主题词:不动产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3-05 |
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告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1.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继承人 |
原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房屋所有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黄*娟 |
王*平 |
房屋 |
长治市屯留县渔泽镇北渔泽村常村煤矿32号47幢1单元202号 |
长治市房权证郊私字第0032003号 |
74.04 |
住宅 |
房改房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治市屯留区政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55-7580868
长治市屯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