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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266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27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27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自然资源信息公开力度,持续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公布《山西省潞安矿区屯留县屯留井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首次登记)》等信息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全部已经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结合单位工作微信群、美篇等新媒体,依法及时公开宣传各类非涉密政务信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资料。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了自然资源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追究办法。三是严格审核流程。规范了报送工作流程,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信息公开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四是优化办事服务,对面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公开,并设置了服务电话、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栏目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常态化工作,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公开内容审核,保证工作动态更新时效。及时在长治市屯留区政府门户网站、业务工作平台、美篇、电子屏等平台公布本单位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1.信息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自然资源局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我局及时予以核实,根据职能范围及时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2.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522042
传真号码:0355-7522042
通信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东大街51号
邮政编码:046100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度涉及自然资源管理行政复议案件12宗,直接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为13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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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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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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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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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0 | ||
|
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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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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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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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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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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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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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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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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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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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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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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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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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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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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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12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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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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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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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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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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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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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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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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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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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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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0 |
1 |
1 |
0 |
12 |
4 |
7 |
3 |
1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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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全局信息公开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关注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将政务公开与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注重公开渠道的多样化,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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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收费通知数 |
通知收费数量(件或页) |
通知收费金额(元) |
实际收费数量(件或页) |
实际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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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