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屯留旅游老爷山

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义务教育领域>校园安全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2376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5-16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校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关于实验楼尾款清欠的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5-16

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关于实验楼尾款清欠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河北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张军方:

贵公司及张军方与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原屯留县职业中学)2010年9月15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屯留县职业中学实验楼工程,审计金额9036576.6元,累计已支付6230000元,垫付电费抵顶工程款31319元,尚欠贵公司工程款2775257.6元。

现依据长治市“清理国家专项行动剩余有分歧账款”的精神要求,我单位清理工程欠款,河北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张军方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办理工程欠款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单位不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长治市屯留区职业高级中学校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嶷山西大街

联系人:李校长

电  话:0355-75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