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义务教育领域>教育督导
索引号:000014349/2023-6721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8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 | 主题词:教育督导 |
标题:屯留区教育督导部门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2-28 |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人员及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任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市公安局屯留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团区委、区税务局、区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总督学兼任,副主任由副总督学担任。屯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内设考评股,工作人员3人。中小学和幼儿园兼职督学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