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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信息公开

 时间:2025-08-25       大    中    小      来源: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

办公电话:0355-7522155

邮政编码:046100

传真号码:0355-752876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东大街138

电子邮箱:tlxjyjwj@126.com

负责人姓名:杨晓娟  长治市屯留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公布。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区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劳资、职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全区教育行政管理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全区的教师队伍和教育干部进行宏观管理,制定教师和教育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负责区直学校党建工作、统战工作和稳定工作;抓好区直学校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十一)统管全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督促学校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保证学校和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十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信息

姓名:杨晓娟

职务: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教育全面工作。

姓名:李爱军

职务: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协助领导班子搞好机关日常事务,组织安排教育局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

2)负责主管部门、外机关及局内各股室的联系,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3)负责教育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总结、计划、管理规章等的草拟和编辑;

4)负责各类文件的立转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计生工作;

5)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文书档案整理、水电、卫生、办公用品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6)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考评股

1)对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全区义务教育实施和巩固提高以及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4)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校实施经常性教育督导工作。

5)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6)负责对全区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7)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组织信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8)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政府、教育局报告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9)履行政府、区教育局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委托的其他职责。

3.学教股

1)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督促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3)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课程方案的实施和教材建设;

4)加强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特殊教育的管理与指导,负责学前教育幼儿信息录入、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5)落实省、市、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组织指导各校开展体卫艺等工作;

6)做好全区基础教育年度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加强“普九”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完成省、市基教部门及区局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工作。

4.人事股

1)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的核编,调编工作。

2)岗位设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的岗位设置,岗位变动,聘用合同的管理工作。

3)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调动人员的人事手续办理工作。

4)教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的信息统计,年度考核,教职工请假,教师节评优、评模,校长教师支教、交流,校长培训,特级教师管理等工作。

5)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的工资晋升、调整,当年已故教职工家属的抚恤金、遗属补贴申报,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贴发放等工作。

6)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正常晋升职称的推评等工作。

7)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承办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审核、认定工作。

8)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9)教师招聘工作:配合区人社局完成新教师的招聘报名及上岗工作。

10)组织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配备、考察,后备干部培养,校长培训等工作。

11)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计财股

1)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财务工作,监督和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保证单位资金、财产的安全;

3)负责本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编制、上报、审批及指导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

4)负责财务印签章、各项财务档案资料与本单位财务相关证件的使用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招考办

1)认真贯彻上级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布置任务,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信息动态的宣传工作。

3)认真做好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和组建档案等各环节组织管理工作,严明考纪,热情服务。妥善保管考生报名、体检、志愿等各类信息。

4)严格按上级要求接送和保管试卷。

5)全面做好招生考试档案管理工作。按时上报上级所需材料、资料等。按时发放准考证、通知考生成绩和公布录取情况。

6)协调好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认真做好招生各环节、各方面工作。

7)负责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搞好工作总结。

8)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好信访和考生咨询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科研活动。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7.器材装备

1)贯彻国家有关教育装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装备建设发展规划及其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工作计划、装备补充计划,协调经费的落实。

2)制定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的评估和验收。

3)配合做好国家及省、市级教育技术装备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设备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情况的综合统计、分析及年度统计报表工作。

5)组织开展实验室、图书室、功能教室、课桌椅等设施设备及教学仪器的配备、管理、使用和推广应用等工作,并协助做好政府招标采购工作。

6)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的监管工作。

7)指导全区实验教学活动、学生课外科技、读书等实践活动,总结和推广实验教学和实践活动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优质实验课评选和自制教具、玩具评选工作。

8)负责中小学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教师和各室管理人员队伍的培训学习和提高工作。

10)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8.成职办

1)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2)抓好职业中学的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教研等工作;

3)指导乡镇做好乡村两级农技校建设、农民文化技术培训、科教兴乡兴村、社区教育等工作;

4)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审批、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工作;

5)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工教育工作档案建设和统计报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监审股

1)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负责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监督各学校执行和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

2)负责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查处教育系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3)负责调查处理群众来信举报师德师风有关事项;配合区纪检委调查和处理教育系统重大违纪案件。

4)负责对全区各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经费、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和监督工作。

5)组织开展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对考试、招生、招聘、职称聘定、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监察。

10.思政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

2)统筹规划、管理指导、检查评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工作;

3)完成国培、省培和市培的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申报、培养、教学实践活动及证书申办等工作;

5)指导教师进修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汉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协调区语委成员单位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1.安全

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贯彻和落实,组织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监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的落实。

3)负责全区学校的综合治理、法治教育、禁毒教育、平安校园创建、铁路护路、维稳信访等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制定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督促指导学校拟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按要求做好各类应急演练工作。

5)定期组织安全专项督查,及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6)定期组织各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拟定于每月25日下午召开,如遇休息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下午)

7)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并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重特大险情和灾情。

8)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档案资料。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