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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904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0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长治市屯留区小苹果口腔门诊部口腔种植技术备案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2025-04-10 |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长治市屯留区小苹果口腔门诊部申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该门诊部申报资料完整,拟同意该门诊部口腔种植技术备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5-752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