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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166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29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长治德民信口腔门诊部屯留分部口腔种植技术备案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8-29 |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过长治德民信口腔门诊部屯留分部申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备案审核资料完整,拟同意备案其口腔种植技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5-7522158
附件:口腔种植技术备案目录
备案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技术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完成备案时间 |
长治德民信口腔门诊部屯留分部 |
口腔种植诊疗技术 |
张开 |
2024年8月28日 |
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