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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4-09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4-09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立足林业生态保护核心职责,统筹行政执法监管与入企行政检查两大主线,聚焦林地保护、林木采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涉林企业合规经营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与 “双随机、一公开” 要求,通过精准执法、规范入企检查,既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又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涉林企业合规发展,全年实现执法无疏漏、检查无扰民、整改全闭环。

二、核心目标

1. 行政执法:违法线索核查率 100%,案件办结率100%,案卷合格率100%,重大案件快查快处、挂牌督办率 100%。

2. 入企检查:涉林企业检查覆盖率100%(重点企业全覆盖),检查问题整改到位率100%,企业合规经营知晓率≥100%,杜绝随意检查、过度执法。

行政执法与行政检查核心范畴

(一)行政执法重点事项

1. 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含涉林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2. 盗伐滥伐林木、无证采伐、超范围采伐;

3. 森林防火期违规用火、违规进入防火区;

4.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违法、种苗 、带疫调运;

5. 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破坏行为;

6. 涉林企业违规生产、安全生产隐患涉林风险。

(二)入企行政检查重点对象

1. 木材加工企业(含板材、家具、木片加工)、木材经营(收购、储存、运输)企业;

2. 苗木培育、种植、经营企业(含林业种苗生产、调运、销售);

3. 涉林项目建设单位(矿山、交通、水利、文旅等项目涉林用地单位);

4. 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企业;

5.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企业;

6. 其他涉及林业法律法规执行的重点企业(如生态修复企业)。

(三)入企检查核心内容

1. 合规经营:林业行政许可(采伐证、用地审批、检疫证等)办理及使用情况;

2. 生产规范:林木采伐、加工、调运流程合规性,野生动植物繁育 、 

3. 安全环保: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生态保护隐患;

4. 台账管理:许可文件、检疫记录、采伐台账、繁育记录等档案完善性;

5. 整改落实:过往检查、执法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

、分阶段实施安排(4 月 —12 月)

第一阶段:4 月 —6 月(部署启动 + 春季攻坚)

(一)行政执法

1. 年度执法部署:印发 2026 年执法计划、双随机检查清单、入企检查规范;完成执法人员日常业务培训。

2. 春季林地与造林执法:严查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造林地破坏;开展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建立 “执法 + 检查” 双台账,限期整改。

3. 候鸟保护与清风行动:强化湿地、自然保护地、候鸟迁徙通道巡查,严查非法捕鸟、交易候鸟,同步检查涉禽经营企业合规性。

4. 林业检疫执法:针对苗木基地、木材调运企业开展专项执法,严查无证调运、带疫种苗。

(二)入企行政检查

1. 首轮双随机入企检查:随机抽取 全部涉林企业,重点核查许可资质、台账完整性、合规经营情况。

2. 苗木种苗企业专项入企检查:全覆盖辖区内苗木培育、经营企业,检查种苗检疫证、调运记录、产地检疫情况,排查带疫风险。

3. 木材加工企业入企检查:抽查 木材加工企业,核查采伐证、运输证、原料来源台账,规范加工流程。

第二阶段:7 月 —9 月(夏季严查 + 专项深化)

(一)行政执法

1. 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执法:巡查人工繁育场所、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电商平台,严查非法交易、违规繁育野生动植物。

2. 林地与建设项目执法 “回头看”:对重大项目、矿山、 交通、水利涉林用地开展复查,严查未批先建、超占林地、批建不符。

3. 卫片执法核查:推进剩余图斑核查,对整改缓慢、拒不整改的企业启动执法立案,挂牌督办典型案件。

4. 夏季森林防火执法:重点林区、旅游区火源管控执法,同步检查涉林企业森林防火责任落实、设施配备情况。

(二)入企行政检查

1. 涉林项目建设单位入企检查:全覆盖涉林项目建设单位,核查林地审批手续、施工合规性、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对未批先建企业同步启动执法。

2. 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企业专项检查:全覆盖餐饮、市场、电商等涉禽涉野生动物经营企业,核查经营资质、来源凭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开展联动检查。

3. 入企检查 “回头看”:对 4—6 月检查过的企业开展复查,重点核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启动执法跟进。

第三阶段:10 月 —11 月(秋季攻坚 + 集中整治)

(一)行政执法

1. 林木采伐与运输专项执法:严查盗伐滥伐、无证采伐 、 运输、超期限采伐,取缔木材加工 “黑窝点”。

2. 林地整治收官执法:对年度违法占用林地企业开展最终核查,完成整改销号,开展 “回头看” 严防反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3. 自然保护地与公益林执法:清理违规建设、放牧、开垦、采砂等行为,同步检查保护地内企业合规经营,追责破坏生态企业责任。

4. 行刑衔接提质:与公安、检察会商,对涉嫌犯罪的涉林企业案件 “应移尽移”,公开典型执法案例,形成震慑。

(二)入企行政检查

1. 重点企业全覆盖入企检查:对前期未检查、整改不到位、高风险涉林企业开展全覆盖,重点核查整改闭环、合规经营长效性。

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企业检查:抽查防治、监测企业,检查防治方案落实、药剂使用合规性、监测数据真实性,指导企业规范作业。

第四阶段:12 月(总结考核 + 谋划来年)

(一)行政执法

1. 年度执法总结:统计案件数量、类型、整改情况,分析执法短板,形成 2026 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报告。

2. 案卷归档:完成全年执法案卷规范化归档。

3. 冬季防火执法启动:进入冬季防火期,严查违规用火、野外吸烟、祭祀用火,同步检查企业冬季防火责任落实。

(二)入企行政检查

1. 年度检查总结:汇总入企检查数据、企业反馈意见,评估检查成效,梳理企业共性需求与执法检查痛点。

2. 企业回访与普法:对代表性企业开展回访,开展 “入企普法” 宣讲,发放合规经营手册,指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

3. 谋划 2027 年计划:结合 2026 年执法与检查情况,制定 2027 年行政执法、入企行政检查重点清单,优化检查频次与执法重点。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 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年开展双随机入企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检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执法与检查联动机制:入企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线索,立即移交执法科立案查处;执法过程中同步了解企业合规需求,精准指导企业整改。

3. 闭环管理机制: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 “发现 — 登记 — 交办 — 整改 — 复查 — 销号” 全流程台账,做到问题可追溯、整改有落实。

4. 部门协同机制: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重大案件联合查办,高风险企业联合检查。

(三)能力保障

1. 人员培训:全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林业法律法规、入企检查规范、执法记录仪、无人机使用、沟通技巧等,提升执法与检查人员专业能力。

2. 装备保障:配齐执法记录仪、无人机、执法车辆、防护装备等设备,规范设备使用管理,为执法与入企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3. 柔性执法:坚持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首次轻微违法、主动整改的企业,优先采用劝导、责令整改等柔性措施;对屡教不改、严重违法的,依法从严处罚,优化营商环境。

(四)监督与服务保障

1. 内部监督:建立内部自查、法制审核、纪检监督三重监督机制,对执法、检查过程全程留痕,杜绝乱检查、乱罚款。

2. 社会监督:畅通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林业举报电话:0355-7521624,接受企业与社会监督。

3. 企业服务:设立企业咨询服务窗口,提供合规经营指导、政策解读、问题整改帮扶,主动解决企业涉林合规难题。

五、工作要求

1. 依法依规:严格持证执法、规范入企检查流程,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杜绝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 精准高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合理安排执法与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无效检查,提升工作效率。

3. 数据报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执法案件、入企检查、整改情况等台账与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 宣传引导:结合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 等节点,通过入企宣讲、案例公示、新媒体宣传等方式,营造 “保护林草资源、企业合规经营” 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