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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360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7-0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 2024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7-09 |
为进一步深化屯留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我队实际,特制定2024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一、公路建设专项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交通建设市场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公路工程项目及相关从业单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比例覆盖全部检查对象。每个检查对象全年检查不少于3次。
二、公路路政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公路路政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县道、乡道。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公路巡查检查坚持每星期不少于3次,每条线路每季度不少于2次巡查检查。
三、客运专项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从事客运服务的车辆、客运从业人员。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每月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路查不少于20次,随机监督检查客运车辆(主要是巡游出租车、公交车和网约车等)。
四、道路货运专项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道路货运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道路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企业、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车辆、货运从业人员。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对辖区内的货运源头企业巡查检查每季度不少于3次,重点企业不少于5次。货运车辆随机检查。
五、检查结果的应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按规定期限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六、相关要求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日常执法检查记录制度,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