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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292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5-0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 主题词:行政检查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日期:2023-05-06 |
为进一步深化全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我乡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一、占道经营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河神庙乡辖区主要街道商铺、背街小巷游商摊贩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个点位;本项工作按诉求举报开展执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与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河神庙乡辖区企业、商超、沿街商铺及居民燃气用户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非居民燃气用户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家;本项执法涉及安全生产,采取全覆盖检查,不开展双随机执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三、违法乱建乱堆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河神庙乡辖区内18个行政村及不特定对象(存在乱建乱堆乱放占用公共区域的自然人及法人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2个行政村;与屯留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四、城乡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不特定对象(辖区内的主要街道,18个行政村等)。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5个点位;双随机检查,按照≥1%点位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局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
五、护林放火安全治理专项执法
(一)检查主体
屯留区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二)检查对象基数
辖区4个瞭望哨及森林防火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每月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巡查检查每月不少于10次;与屯留区消防救援大队、林业局适时开展联合检查,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本项执法根据案件移交线索开展检查,不采取双随机形式。
六、其他方面治理专项执法
按照《长治市屯留区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定的其他行政检查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
七、检查结果的应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要求,按月在区政府网站“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政处罚。
八、相关要求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是全乡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日常执法检查记录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