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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17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2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统计局 | 主题词:检查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统计局 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26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为统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检查时间
2023年3月至12月。
三、检查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四)其它统计违法行为。
四、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统计等专业企业以及其他具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平台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情况。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清理纠正工作,将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检查嵌入到各类检查中,确保清理到位,不出现新的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三)对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的统计违法线索、案件随时开展调查和执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
(二)规范工作流程。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履行检查通知、亮证执法、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程序,规范使用制作现场核查表和调查取证笔录等执法文书。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移送移交,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