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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9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07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 | 主题词:行政检查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布日期:2023-04-07 |
为全面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行政检查事项
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校车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教师行为;其他相关事项。
二、行政检查方式
2023年度教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采取多种类、全覆盖的常规检查和重点突出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外,区教育局将继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效率,严格执行裁量基准,规范教育行业治理。
三、行政检查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校车等。
四、行政检查时间及安排
1.2023年2月,教育局对中小学课程开设、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办学行为等工作进行检查。
2.2023年3月,教育局联合公安局、交通局进行校车安全检查。
2.2023年4月-5月,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和卫体局对中小学(园)食堂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3.2023年7月-8月,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卫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进行检查。
4.2023年9月-10月,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招生办学行为、食堂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5.2023年11月,教育局联合公安局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五、检查要求
1.细化执法方案。要在巩固拓展上一年度执法行动成果基础上,以更细措施、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布执法检查计划,保证执法计划性,减少执法随意性。要认真组织实施,并在组织、指挥、人员调度上予以保障。
2.优化执法方式。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检查计划。严格控制执法行动频次和规模,切实减轻对基层学校的负担和教育教学的影响。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保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重点问题排查整治,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守护学生身心健康。
3.强化整治问责。要不定期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校园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